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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幸福感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幸福感影响因素与劳动就业形式的关系成为讨论的热点之一。我国从事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规模庞大。非正规就业也成为国家经济和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产、创造就业和创造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要促进更高质量就业的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劳动者幸福感水平的提高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非正规就业对劳动者幸福感的影响至关重要。然而,我国庞大的非正规就业群体劳动关系松散、就业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就业质量不高,限制全体劳动者幸福感的提高。因此,通过研究非正规就业对劳动者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发现非正规就业在劳动者幸福感中影响的具体特征,对于提高劳动者幸福感水平,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形成,改善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阐述了非正规就业对劳动者幸福感影响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回顾与梳理。基于已有文献研究,选择本文的切入点。其次,给出本文相关的概念界定,说明与本文研究有关的理论基础,即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贫困就业理论、幸福悖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再次,本文使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hina Labor-force Dynamics Survey,CLDS)2016年的调查数据,运用统计分析法、计量模型法,建立有序Probit模型实证研究非正规就业对劳动者幸福感的影响,分析非正规受雇和非正规自雇两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对劳动者幸福感影响的差异,且从性别、户籍、受教育年限三个角度,分析非正规就业对劳动者幸福感的影响差异。为了检验非正规就业对劳动者幸福感的影响是否稳健,采用倾向值得分匹配方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重新对全样本,性别、户籍、受教育年限分样本估计,进行稳健性检验。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发现,第一,从事非正规就业显著降低劳动者主观幸福感。第二,从事非正规受雇和非正规自雇的非正规就业形式都会显著降低劳动者主观幸福感,但是非正规受雇对劳动者幸福感的影响程度更大。第三,从事非正规就业对女性劳动者主观幸福感影响程度高于男性劳动者。第四,从事非正规就业对城镇户籍劳动者的主观幸福感影响程度高于农村户籍劳动者。第五,从事非正规就业对受教育年限高的劳动者主观幸福感影响程度更大。为了改善劳动者幸福感状况,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签署的执行力度。第二,提高非正规就业者社会保障水平。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非正规就业者社会保障水平。第三,消减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制定专项反对就业性别歧视法律法规减轻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第四,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消除劳动力市场中的城乡分割体制。第五,提高劳动者受教育水平,加大高中教育普及力度并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