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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是新近出现的热点问题,也是实践走在立法与理论研究之前的一个问题。2002年底短短一个月之内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或修订了五部与外资并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之前各方面学者写的论文都落后于实际了。那些针对这五部法律法规的也都是一些时评、新闻或只论及外资并购某一方面的文章。在这种学术明显滞后于实际的情况下,写这样的一篇文章还是很有实际意义的。需要再提及的是,就在今年三月份我这篇文章初稿完成的时候,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出台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而且这一规定对外资并购的很多问题作了比较细致的规定。这样一来,本文只好进行修改了。有关这个规定的文章更是寥寥无几,我只能依据规定本身以及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官员对之作的答记者问重新对外资并购的一些问题做出回答。 本文从公司并购的一般原理着手,分析了我国现行的外资并购法律制度,并对其存在的缺陷进行了一番论述,最后在此基础上着重探讨了如何构建与完善我国的外资并购法律体系。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公司并购的法律涵义、形式与意义。在探讨外资并购的有关问题前有必要从一般意义上和中国特殊国情下讨论公司并购的一般原理。首先是并购及外资并购的法律涵义以及我国对之做出定义的有关法律法规。这是文章的基础,但不是特别重要,所以作者在这里所用笔墨不多。其次是外资并购的形式。本人在这里不仅是简单的对外资并购的形式做出法理上的分类,而且重点对外资并购的实际操作形式——资产并购与股权并购进行比较详细的论述。分析了各种并购形式之间的优缺点并针对每种并购形式均引用了实际案例。相信这样的体例安排对于外资并购实际操作者还是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最后笔者分析了外资并购的意义,这主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一是从外国投资者的角度;跨国并购具有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并占有市场份额,有效利用被并购企业的相关经营资源,充分享有对外直接投资的融资便利,发掘利用被并购公司的潜在价值等优点。二是从被并购方与东道国的角度。文章联系中国实际,阐述了外资并购能给我们带来的益处:外资并购将增加我国吸收的外资;外资并购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外资并购有利于部分国有资产变现,补充社会保障资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毕业论文外资并购中国境内企业之法律探讨金;外资并购能够改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环境;为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积累经验。 第二部分是外资并购的法律制度。笔者先简单介绍了美国的并购法律体系,以此来作为参照。然后笔者清理了中国现行外资并购的法律制度。在这里本人没有停留在琐碎的操作细节上,例如如何起草《股权转让协议》或《合并协议》,如何修订《合资(合作)企业章程》与《国有资产转让的监管合同》。而是针对新出台的法律规定以及散见在各种法规与政策的法律要求,分境外投资者的并购和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并购两个方面细述了外资并购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其次,笔者分析了中国现行外资并购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一是政策上的歧视;二是与外资并购相关的法律规范不完善,这一点作者是重点分析,列举了外资并购立法不完善的种种方面;三是与外资并购相关的配套设施不健全。以上这三个方面基本概括了外资在华并购遇到的法律问题。 第三部分是外资并购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在第二部分研究了外资并购尚存在的法律障碍的基础上,笔者就如何构建与完善外资并购法律体系提出了一些建议与看法:首先制订“外资并购基本法”作为外资并购法律体系的核心与基础,其中具体的提到了外资并购基本法所须包含的内容;其次需要制订与修订外资并购行为法,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反不当竞争法,其中又以出台反垄断法为急中之急。作者建议反垄断法应建立报告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制度、控制制度并设立专门的反垄断机构;最后需要完善与外资并购相关的法律制度,包括金融、评估、劳动保障、产权交易市场等相关法律制度。 最后,依据文章正文的分析与探讨,作者得出结论:“在完善健全的外资并购法律体系下,外资并购对于资源的再利用、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中国企业最终走上世界经济舞台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当然,这还需要进行更加深入更加全面的探讨。一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