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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元220年曹魏建都洛阳到316年西晋灭亡,北魏494年迁都洛阳到534年灭亡,河南尹在魏晋南北朝存在了近一个半世纪。作为京师所在郡的行政长官,河南尹在魏晋北朝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河南尹进行研究是认识当时京师地区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认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环节之一。京师地区行政长官河南尹同时又是朝廷大臣,在不同程度上对当时的政治有所影响,对河南尹的研究也有助于理解君臣之间以及各政治势力之间的矛盾斗争。本文从四个方面对魏晋北朝河南尹进行了研究。 (1) 魏晋北朝河南尹府组织及其辖区。简要概述了两汉时代的京尹,考察了魏晋北朝河南尹府的组织和辖区。东汉光武帝迁都洛阳以后,京师所在郡河南郡的最高行政长官为河南尹,曹魏、西晋以及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在司隶校尉或司州牧下设河南尹。河南尹府佐吏除河南尹丞由中央任命外,其他府吏和掾属皆由河南尹自行辟除。河南尹辖区在魏晋北朝有一定程度的变化。 (2) 魏晋北朝河南尹的职掌。河南尹具有中央官和地方官的双重性格。河南尹作为京师所在郡的行政长官,拥有与其他地方官相同的基本职掌。魏晋北朝河南尹的基本职掌大致包括民政、司法、治安、监察、荐举和管理下属等方面。由于河南郡地处京师,河南尹又是朝廷大臣,参与国政也是其重要职掌。河南尹有时还受朝廷委派率军参与军事行动,另外还有保护皇陵、抄录史书、修建寺院等特殊任务。 (3) 魏晋北朝河南尹的迁转途径。河南尹的迁入官以门下省官员、地方官和尚书省官员为主,迁出官以地方官、九卿和尚书省官员为主。同时,河南尹又可以兼任各种官职,其中以门下省官员、地方官和尚书省官员最多。通过对河南尹的迁转途径的考察,可以看出其职能的多元性以及其不同于一般地方行政长官之处。文武迭任是魏晋南北朝官员任职的重要特征,河南尹也不例外,除本职之外多外加将军号,北魏一朝尤为明显。作为高级行政官员,河南尹需经历各种不同性质的官职历炼,以谙熟各种政治事务。 (4) 河南尹与魏晋北朝政治的关系。作为京师所在郡的行政长官,河南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