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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承发包过程中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在1999年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使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化。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条件的不完善仍然给双方造成不同程度的风险,为项目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文以建设工程合同为立足点,以合同不完善条件所产生的风险为突破口,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模型,研究发承包双方应该如何合理分担合同风险问题。本论文首先参照了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分析建设工程合同中专用条款和附件部分可能出现的不完善情况及表现形式,着重研究了现阶段我国发承包合同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总结出造成合同不完善条件的成因和必然性,进而得出在这些缺陷条件下可能产生的风险类型。其次,建立定量动态对策理论,把高等数学中的最优控制、动态对策论、微分论等知识运用到风险分担控制系统,使建设项目从组织、技术、经济等方面在合同不完善条件下所产生的风险得到合理控制和分担。最后,通过建立风险控制框架体系、目标风险控制系统、风险目标控制中的定量动态对策控制模型进行研究,使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工程质量三者关系达到平衡和协调,使整个项目目标系统达到最优状态。本文主要研究的合同风险是由于合同条款的不完善性所产生的风险,而不是建设项目行为本身所产生的风险。其次是把控制科学的基本原理应用于建设项目风险控制系统。构建建设项目风险目标合理分担的对策控制模型;在建设项目风险目标控制过程中,从参与者各自所代表的不同利益主体,以及参与者各自可选择的最优控制策略和均衡运动状态出发研究,借助动态对策理论,运用系统微分学、控制论,分别构建了建设项目风险目标控制的对策控制模型。通过合同不完善条件下发承包双方风险分担的分析研究,使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