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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实基础,尤其是进入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产业日益成为推动技术进步的动力和经济增长的核心。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资金密集等特点,有很强的辐射能力,因此,它的发展不仅能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附加价值,促进整个国民经济高效益地运转,而且能够带动社会各个领域的进步。
基于高新技术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我国政府于1988年8月批准并组织实施了一项以发展中国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要目标的指导性计划——“火炬计划”。目前全国已建立了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对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相关制度的规定又影响着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行为。
2006年我国出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要求。新准则要求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具有技术可行性等五项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本文旨在研究R&D支出的会计处理对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而新准则的此项规定正可以检验资本化R&D支出是否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由于高新技术企业R&D支出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因此资本化R&D支出将对其产生更大的影响,所以本文选择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作为实证研究的样本,研究设计则旨在检验信息不对称的代理变量,在新准则实施前和后的变化情况。
另外,本文还研究了在新准则实施后,选择费用化R&D支出的企业和资本化R&D支出的企业,在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上的区别。即资本化R&D支出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相对于费用化R&D支出的公司是否向市场提供了更多有用信息。
针对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在前人的理论基础上,本文对新准则的实施对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研究假说。首先,新准则的实施总体上降低了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其次,新准则实施后选择资本化R&D支出的企业比费用化R&D支出的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低。
为证明上述假说,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以我国高新技术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选择2004-2005年度和2007-2008年度作为新准则实施的前后对比区间,选择2007-2008年度作为新准则实施后的研究区间,并用股票换手率和成交量作为衡量信息不对称的代理变量来进行实证研究。
本文的研究结果基本上证明了研究假说,并得出以下结论:相对于旧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实施降低了高新技术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对称;新准则实施后,选择资本化R&D支出的高新技术企业比费用化R&D支出的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低。
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引言,概括叙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及问题的提出、研究方法和意义等。第二章为文献综述,概括总结了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会计信息披露、信息不对称等国内外研究文献。第三章为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介绍了高新技术企业、R&D概念,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契约理论、代理理论、信号理论和国内外会计准则对R&D支出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等。第四章为研究设计,介绍了样本的选择,模型的建立以及各变量的定义等。第五章为实证检验,通过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以及线性回归等方法得出研究结果,并分析其对证明研究假说的意义。第六章总结了本文研究结论,分析了本文的局限性,并提出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