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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政策执行失范是导致拆迁纠纷不断和拆迁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政策执行失范在当前中国政策执行中是一个较为普遍和突出的现象。而拆迁政策执行失范表现出一般政策执行失范的特征,但也具有其特殊性。以宁波市某区的情况为例,拆迁政策执行失范主要表现为附加性执行和非法性执行两类,包括模拟拆迁、口袋政策、一揽子解决和钉子户现象等。它们都非政策执行结果偏离政策目标,而是政策内容或政策精神偏离了政策。毫无疑问,拆迁政策的目标当然是拆除特定的房屋,而拆迁政策执行失范显而易见就是为了达到此目标,并且也往往是达成政策目标了。这与一般对政策执行失范理解不同。从政策执行者视角观察,有五种与之关联的因素导致拆迁政策执行失范。分别是政策执行者与政策执行目标群体之间的关系,即难以“界定”的公共利益需要通过“平衡”各种利益关系来确定,而失范就是为了平衡;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制定者之间的关系,即政策甚少赋予拆迁政策执行者自由裁量权,使其在拆迁谈判中处于不利位置,而失范就是为了改变不利位置;政策执行者与政策执行环境之间的关系,即政治制度环境、经济环境和历史文化环境均对拆迁政策执行者不利,失范就是对环境的反应;政策执行者与政策执行配合者之间的关系,即政策执行配合者对政策执行者支援少而掣肘多,失范就是为了避免掣肘;政策执行者与政策执行操作者之间的关系,即整体的政策执行者由个体的政策执行操作者组成,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不高是事实,失范就是受人员素质的牵制。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作者认为可从机制、机构和环境的改善着手。机制的完善是对政策执行者与政策执行目标群体、政策制定者之间关系的调整。机构的完善则是对政策执行者与政策执行配合者、政策执行操作者之间关系的修补。环境的改善当然是就政策执行的宏观环境而言,以营造有利的政策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