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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定罪和量刑是刑事案件审理的两项重要任务。定罪准确和量刑适当是法治社会中刑事审判制度的基本要求。量刑适当往往是社会大众关注刑事案件的关键点,是被告人衡量审判公正的标准。如何提高量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地位,如何保证量刑过程中的程序正义,在近年来成为诉讼法学者和司法实务者关注的焦点。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正文中简称“三五纲要”),明确规定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中。在此之前,我国关于量刑程序的立法处于一片空白。当前我国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采用定罪量刑合一的诉讼模式,但在庭审过程中,却主要解决被告人的定罪问题,量刑往往成为定罪的附庸。很多法官往往认为只要解决好定性问题,定量问题只要在法定刑幅度内进行判决,即是成功的完成一件刑事案件的审判。独立量刑程序的缺失不仅让程序公开,司法正义得不到体现,更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本文以程序正义理论作为支撑,对我国独立量刑程序的构建进行初步探讨。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引言、正文、结语,正文分为四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对量刑程序进行初步解读。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量刑程序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由于我国当前并不存在量刑程序,所以笔者将定罪程序的概念和本身对量刑程序的期盼相结合,论述了量刑程序的概念和特征。第二部分重点介绍量刑程序的功能,从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三个方面进一步论证量刑程序在我国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第二章为法治国家量刑程序之考察。本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大陆法系国家量刑程序进行考察,重点介绍德国、法国、日本的量刑程序。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用定罪量刑合一的诉讼模式,在诉讼中控辩双方积极参与量刑,并且在量刑程序中极力保障人权。德国和日本的立法中甚至有被害人参与量刑的相关立法。大陆法系国家虽然采用定罪量刑合一的诉讼模式,却规定了相当严格的量刑理由展示制度,法官需要通过书面判决对定罪和量刑的理由作出解释。第二部分是对英美法系国家的量刑程序进行考察,重点介绍英国和美国的量刑制度。英美法系国家多采用定罪量刑分离的诉讼模式,设置独立量刑听审程序,规范量刑标准指南,对量刑阶段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进行约束,并发展出相应的案件分流制度,缓刑官量刑报告制度等配套措施。第三章为我国现行量刑制度的检讨。本章分为我国现行量刑制度现状、弊端和成因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现行量刑制度,虽然我国当前存在量刑程序的立法空白,但对量刑原则、量刑等级和量刑失当的补救措施还是进行了粗略的规制。第二部分主要从立法、庭审程序、量刑理由缺失等方面论述了我国现行量刑制度的弊端。第三部分则从我国几千年来诉讼观念、我国当前行政干涉和客观技术发展三方面对我国量刑制度的成因进行探索。第四章为我国独立量刑程序的构建。本章分为我国量刑程序模式选择、独立量刑程序的构建和配套措施的完善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定罪量刑程序分离进行了必要的阐述。定罪和量刑在基本原则、适用目的、任务上大相径庭,为其分离提供了可能。第二部分主要探索我国独立量刑程序的构建。从程序主体、启动点、听审程序、期限和救济措施等要素对符合中国国情的量刑程序进行探讨。第三部分主要对量刑配套措施进行探讨,希望构建一个成熟的量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