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说文解字》中的“避”原意为躲、防,“犯”原意为侵、入。二者最初用于生活中,并不是文学领域的专用词汇。后来文学批评家们将二者的含义给予引申和发展,并引用于文学批评中,用来特指文学作品中出现的某种现象。久而久之,“避”和“犯”就成了一对约定俗成的用语,具有了不同于生活用语的特别含义。“避”为避免、规避的意思,“犯”为重复、雷同的意思。在“避”与“犯”的文学含义慢慢形成的过程中,它们也被文学批评家们注入了一种主观态度,“犯”因为其文学含义,被文学批评家们赋予了贬义的色彩,用来形容一种文学弊病。而“避”则是文学批评家们对于“犯”这一弊病和现象给予的纠正,暗含褒义。“避”与“犯”的含义和关系到了明清时期有了很大的转变。对此本文进行了梳理。明清小说家们首先在小说创作过程中发现了二者相结合的奥妙,并将其运用于写作中,为作品增色。明清小说评点家们在阅读和评点小说作品的过程中发现了“避”与“犯”对小说的特殊意义,本文正是从小说评点家们对小说作品的评点入手,细致地分析了“避”与“犯”二者在小说创作中分别起着怎样不可替代的作用,将“犯”的地位给予提升,同时又对“避”的独立价值有所关注。在此基础上分析二者结合对小说中的人物塑造、情节设置和细节描绘带来什么样的艺术效果,并举出反例论证割裂“避”与“犯”二者关系对小说作品艺术性带来的损害。对于“避”与“犯”二者关系的探讨是本文要阐述的一个重点问题,本文围绕二者的结合标准这一问题展开讨论,从明清小说评点家们那里总结出情理说和读者接受说两大标准,并对这两大标准进行反思,指出其利弊。在二者结合标准的讨论基础上,本人从明清小说评点家们的评点内容入手,总结、归纳出实现“避”、“犯”二者结合的具体方法。最终,本文将明清小说评点家们眼中的“避”与“犯”进一步总结升华,将其辩证意义进行引申并用于当下的小说创作,点明“避”与“犯”这对小说创作技巧和艺术辩证思维给我们当代的小说创作现状和未来发展带来了哪些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