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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使用博弈论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进行分析,尝试从收益分配的角度说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必然性,并解释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缓慢的原因。
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东北亚经济合作的概况,包括东北亚的区位情况、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历程与现状、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收益分配情况。在第二部分,建立了两个非合作博弈模型,用来说明区域经济合作收益分配博弈的情况,虽然这两个模型出发点不同,前提假设也不同,但是却得到了类似的结论,那就是区域经济合作收益分配应该根据区域成员对合作的收益分配的大小来合理分配。在以上结论的基础上,第三部分与第四部分分析了东北亚区域成员博弈的具体情况,并且对合作的收益分配机制进行了探讨。基本的结论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合作收益分配应该分为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中的成员分别获得不等的收益。获得收益最多的是第一层次的成员,包括中国与日本,第二层次的成员为韩国与俄罗斯,第三层次为蒙古与朝鲜。文章的最后一个部分根据前文分析的结论对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形成的路径进行了探讨,认为东北亚经济合作是必然会实现的,但是又存在很多曲折,在长期内才会实现。另外合作的实现可以先由中日韩三国建立小范围的合作体系,然后再向区域内成员推广;在程度上,先从相互依赖程度高、技术差距较小而扩散效应大的产业入手,逐步的,有步骤的向更高层次合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