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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广西陆川陈村客家方言的“开”为研究对象,对其所有句法语义功能进行描写,并将它与其他客家方言点的“开”和其他方言中起相似功能的语法形式进行比较,以探讨此地客家方言“开”的类型特点。本文一共分为五章: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陈村的地理和语言概况、本课题的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的研究目的、意义、材料来源及研究方法。第二章详细描写陈村客家方言“开”的功能,它的功能达九个之多,根据它的位置可分为两组,第一组“开”位于句中:“开1”为一般动作动词,主要有十三种用法。“开2”为结果补语,既可以出现于粘合式结构“V开”中,这时主要有四个义项:(一)表示人或事物随动作分开;(二)表示事物随动作展开;(三)表动作的“完毕”;(四)与“V”构成“V开”比喻“清楚、开阔”。另外,还可出现于组合式结构“(有)V口εt2开”,整个结构表(不)能做某事。“开。”为趋向补语,表位移义,没有明确的立足点和方向性。“开4”为动相补语,处于结果补语和完整体标记的虚化链之间,表动作的实现。“开。”是由动相补语进一步发展而来的完整体标记,表动作的实现,但虚化程度还比较低,只能用于表未然的句子,不能直接位于动词后面表动作的完成。第二组“开”位于句末:“开。”位于句末作为标记,有三种情况:(一)动作或事件重复的标记;(二)动作或状态持续不变的标记;(三)表数量增加/程度加深的标记。“开7”位于否定祈使句句末,表示“先不要做某事,而须在完成另一件事之后才能做”。“开8”位于句末,表勉强过得去的意义。“开9”为语气词,主要表达两种不同的语气:(一)表肯定、强调的语气;(二)表超出意料语气。第三章将陈村客家方言的“开”与广州话的“开”、一百年前新界一带客家方言和博白岭坪村客家话的“开”以及其他方言中的“开”进行比较。第四章将陈村客家话的“开”与普通话的“还”、广西汉语方言的“去”进行比较。第五章结语,对文章内容进行总结,指出本文的不足和今后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