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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起,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逐步推进,基于之前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新的思路,在产权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都提供了因地制宜的多重选择。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以及浙江五省市,针对不同的农信社改革模式,利用金融发展理论,采用农村金融相关比(FIR)、农村金融收入比(IR)、存贷差(DLS)和存贷比(DLR)等指标,评价五省市的农村金融改革效果。结果表明各地农村金融深化程度有所加深,但农村资金外流的现象更加严重。
全文安排第一部分介绍选题的背景以及意义。第二部分回顾相关文献和理论。第三部分首先对各地农村基本经济状况进行对比,其次对改革后农信社的现状以及金融供给的机构数量和信贷投放状况作了详细介绍。第四部分利用金融发展理论的一系列指标对各地农村金融发展深化度作以比较。第五部分总结全文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