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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可持续发展平台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结束了我国几千年毁林开荒的历史,符合21世纪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解决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新世纪,陕北将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但其目前脆弱的生态环境现状与能源基地建设的要求极不适应。因此,非常有必要对陕北黄土高原退耕还林与生态环境建设进行深入研究。本论文研究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措施,探索在目前退耕还林政策的推动下,如何更有效地促进农村社会与经济、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论文的主要结论如下: (1) 从追溯地质时期、历史时期陕北黄土高原生态环境演变和土壤侵蚀发生发展的过程入手,剖析了近期人为毁林毁草不合理耕垦而导致的土壤侵蚀、水土流失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过程,提出必须将退耕还林作为陕北黄土高原生态环境建设的切入点。 (2) 将榆林市米脂县作为陕北黄土高原退耕还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价的研究区域,以该县1998~2003年的统计数据为基础,以退耕还林前(1998年)的社会、经济、生态情况为对照,对退耕还林后(2003年)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进行了客观的评价。研究结果表明,与退耕前相比,该县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均有显著增长。 (3) 人口资源变化中农业劳动力和外出劳务人口变化显著。与退耕前相比,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中的农业劳动力减少了20.67%,外出劳务人口增加了3956人;土地利用变化以耕地面积大幅度减少为特征。退耕后,米脂县耕地面积减少了25.37%,13个乡镇中,耕地减少幅度大于25.37%的有9个乡镇,占总乡镇数的69%,并集中分布于米脂县东部。 (4) 退耕还林对米脂县国民生产总值、林业产品产值、牧业产值的增长有一定贡献,且随着退耕年数越长,贡献越大。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幅度最大,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