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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均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银行业,以其信用中介、配置优化资源、促投资保发展等职能,是金融业当仁不让的核心。2008年,金融风暴席卷全球。此后,如何为金融业构造一个有序而稳定的环境,成为了各国政府的当务之急。作为一只看得见的手,税收政策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银行业的运作和发展。“营改增”的口号已吹响多年,虽然未如预期在“十二五”收官之年落实,但想必已是大势所趋。2012年开年,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的“营改增”试点率先在上海拉开,随后,试点行业和地区不断扩围。截止2015年底,仅有部分生活性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金融业尚在营业税范畴,其他服务业均已进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2016年一季度,剩余行业的营改增试点政策正式出台,全部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该文件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金融业“营改增”的大靴虽然落地,但仍然不一定是营改增的最终收官。金融业以其业务复杂繁多、税收征管难著称,因此,刚出台的增值税征收方案是否切实可行,仍有待时间证明。笔者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新的营改增方案实施效果的一种预估。同时,为银行业流转税负中长期的发展提供一些思路。笔者将写作思路分为七个章节,各章节提纲如下:第一部分,引言。主要通过对选题背景及意义的阐述,梳理归纳中外学者关于银行业征收增值税的相关研究成果。在大量阅读文献的基础上,笔者主要归纳出以下几种观点:第一,营业税的存在在历史发展中有其必然性,但是其弊端已经暴露许久,增值税将其完全取代是大势所趋;第二,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在国际上早有较多先例,虽然都或多或少存在些许缺陷,但仍可作为我们后来者的很好的借鉴;第三,我国的营改增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可以分阶段落实。第二部分,理论。阐述了一些概念:主要包括银行业的概念及行业特征、营业税的理论概念及征收模式、增值税的理论概念及优越性。第三部分,现行营业税征收模式在银行业的诸多弊端。营业税作为一种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税种,笔者从三个角度阐述营业税的弊端,为“营改增”的必然性提供解释,同时也为“营改增”的政策制定提供借鉴。第四部分,国外银行业流转税征收方法借鉴。虽然国际上没有完美地对银行业征收增值税的先例,但是国外比我们早得多的实践经验,可以为我们研究“营改增”的征收模式提供借鉴。现今国内较多政策都有借鉴国外的先例,且较多学者认为我国的增值税政策向国外趋同是大势所趋。笔者在此对国际上几种主流的金融业增值税征收模式进行归纳和总结,也为下文的模拟测算提供基础。第五部分,“营改增”改革对银行业影响的实证分析及模拟测算。主要通过选取样本(所有上市银行近5年数据)对其进行回归分析和模拟分析。运用回归分析,将流转税和直接税对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进行比较,得出结论:虽然流转税和直接税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的盈利能力,但明显,流转税的负作用更大。因此,流转税改革尽管主要是为了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但是,为了促进银行业的融合发展,一定程度上借鉴西方国家,轻流转重所得,对银行业是大有裨益的。然后,笔者进行了本文最为关键的模拟分析。笔者重点选出国际上使用较多且被国内学者给予厚望运用于中国金融业的两种方式(基本免税法、加法)以及在试点方案中有提及的简易征收法一起,以国内上市银行近五年的财务数据,模拟测算“营改增”前后的差异。为我国“营改增”的模式选择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也可作为我国接下来“营改增”试点效果的一种预估。第六部分,实地调研。金融业的营改增从提出到真正落实历时超过三年,可以看出这个过程中,一定是遇到了较多的阻碍。笔者实地调研了浙江省的五家银行以及杭州市国税局,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总结归纳出银行业改征增值税过程中会遇到的实际困难,为最后的政策建议提供参考。第七部分,我国银行业“营改增”的政策建议。在借鉴国际经验做了充分的实证研究,以及了解了银行业开征增值税的困难之后,笔者对银行业“营改增”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第一,在短期内以简易征收法作为过渡征收政策,但同时,需要技术层面上对相关配套细节进行完善和解读;在执行层面上,给与银行业充分的准备时间。第二,在中长期来说,为了彻底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基本免税法是我国银行业征收增值税的大势所趋,且由于基本免税法对财政收入冲击较大,可在国家财政较为充裕时进行改革,同时,须最终完善中央地方分税制度,以及对增值税实行立法。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更为详细透彻的理论分析。首先,对银行业的业务和行业特征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解析,使“营改增”的政策建议更加有的放矢。其次,不仅从理论上列示了营业税的固有缺陷,还从增值税的优越性上阐述“营改增”是大势所趋。第二,以往研究主要停留在理论整理的规范性研究,本文则从实证角度,首先论证了我国流转税负与直接税负对银行业盈利能力的影响,继而运用国际流转税征收方法对我国银行业的真实数据进行测算,得出较为可靠的流转税负前后差异。在实证的基础上,笔者得出可根据我国现有国情,制定分阶段的银行业“营改增”方案。第三,笔者为了使研究更具可靠性,实地调研了五大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以及国家税务局的分支机构,为最后提出“营改增”的政策建议更具可操作性起到很大的帮助。增值税改革扩围至银行业已快收官,笔者认为,站在银行业向好发展的基础上,减轻税负并不是根本目的,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才是实现全社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的根本。在这个过程中,政策制定在谨慎的同时,需要不断根据试点情况进行补充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