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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针刺人迎穴治疗符合诊断标准的的中风后假性球麻痹患者,观察并记录两组的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比较患者在吞咽功能、日常生活能力、神经系统功能恢复上的变化,客观评价人迎穴对中风后假性球麻痹患者吞咽功能障碍的治疗作用。 方法: 本次试验研究对象共60例,都选自湖北省中医院针灸科住院部和门诊中风后假性球麻痹患者,依据患者的就诊次序随机分为人迎穴组30例和项针加舌针组30例。治疗组以人迎穴为主穴;项针加舌针组以项针(风池、颈夹脊)加舌针(聚泉、海泉、金津、玉液)为主穴。人迎穴操作时患者仰卧,针刺左侧人迎穴时嘱患者头右偏,医者先用押手拇指或食指触及患者的颈总动脉,在押手指甲边缘与喉结之间(约喉结旁1.5寸)避开颈总动脉缓慢进针,针刺方向略向胸锁乳突肌方向直刺,针刺深度0.5寸左右,施小幅度捻转手法使局部产生得气感后,留针30min。针刺右侧人迎穴时患者头左偏,操作方法同左侧。项针针刺时患者取坐位,针刺后适当行针,局部有针感后随即出针,不留针;然后患者取仰卧位点刺舌针,可有少量出血。在基础治疗上两组按中风病的常规针刺治疗处理,每日治疗1次,每周治疗6次,共治疗4周为1个疗程。观察记录两组患者治疗前、治疗后及随访期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洼田饮水试验评分、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量表(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对其观察指标进行客观分析。 结果: 1.组间比较:两组间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治疗后比较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两组间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治疗后比较P>0.05,无统计学意义。随访期比较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 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P>0.05,无统计学意义。 2.组内比较:①人迎穴组:治疗前与治疗后、治疗前与随访期比较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量表(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P均<0.05,具有统计学意义。治疗后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量表(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与随访期比较P均>0.05,无统计学意义。 ②项针加舌针组:治疗前与治疗后、治疗前与随访期比较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量(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P均<0.05,具有统计学意义。治疗后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日常生活活动(ADL)能力量表(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与随访期比较P均>0.05,无统计学意义。 结论: 1.人迎穴组和项针加舌针组治疗前后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有积极改善(P<0.05),这说明对中风后假性球麻痹患者吞咽功能的改善、日常生活能力的提高、神经系统功能的恢复两种治疗方法都有积极的作用。 2.人迎穴组在治疗后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改善上优于项针加舌针组(P<0.05),说明人迎穴组治疗患者的吞咽功能障碍要优于项针加舌针组。 3.人迎穴、项针加舌针组治疗前与随访期比较洼田饮水试验评分、吞咽困难评价标准评分、Barthel指数评分、中医症候评分有积极改善(P<0.05),说明两种治疗方法对改善患者的吞咽功能障碍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方面有长远疗效。 4.人迎穴组和项针加舌针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人迎穴组高于项针加舌针组(P<0.05),说明人迎穴组在改善患者的吞咽功能障碍优于项针加舌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