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之刑法规制研究

来源 :中央民族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lji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网络诽谤的概况及我国刑法关于网络诽谤的规定入手,考虑到公司、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相互之间都有可能出现利用网络恶意诋毁对方并降低对方社会评价的情形,因此讨论网络诽谤问题应当扩大视角的关注范围,而非局限于狭义的个人诽谤个人的情况。本文共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定义本文讨论的网络诽谤行为之范围与目前刑法体系下之规定;第二章列举了现行刑法体系中存在规制网络诽谤行为的困境:法律概念争议较多、司法解释给出的统计方法欠科学、公权力越权划界模糊、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不明确以及量刑上对情节未区分;第三章为解决这些刑法适用上的困境,本文多处引用权威数据与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判决文书,以期从五个方面找寻网络诽谤刑法规制的出路。具体而言,在法律概念上应当明确网络平台属于公共场所且网络秩序当然属于社会秩序的范畴之内;对公权力的约束上,在限制公权力滥用的原则下探讨诽谤罪第一款从自诉让渡到公诉的可能,同时加强公权力机关处理不实信息程序上的公开公正;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应当更加明确,不能笼统的说诽谤信息出现经通知后删除即免责,应当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及时处理义务的时间限制以及对功能设置不当所致的扩大影响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也应当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可以对通知材料的初步审核权;认定诽谤行为时应当区分捏造事实行为与侮辱行为,不能一味把侮辱评价当成诋毁名誉而捏造的事实;诽谤的对象也因政府官员、公众人物、未成年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制,从而在刑法中找寻言论自由的边界;刑事立法领域上,整合司法解释、调整法定情节的设置、拓宽禁止令与资格刑的适用范围,都是传统诽谤行为罪名过渡到网络诽谤行为罪名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最后是对刑法之外规制网络诽谤行为的补充,要善于利用行政手段与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其他文献
【正】(一)用定货者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在企业的报表中是否可与本企业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同样填报统物01、02表?答:用定货者来料生产的产品,虽然也是企业产品产量的一部分
饮用水的卫生质量与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为了解宜昌市生活饮用水的质量,对宜昌市2001~2006年生活饮用水进行监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审议,这部历经10年、与人们的生活和整个社会秩序息息相关的法律已于10月28日闭会的本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2004年5月1
自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 ,我国已发行了大量国债 ,同时外债规模也逐年增加。本文用最新的数据分析了我国内外债风险的一系列指标 ,对我国内外债风险做出了一个综合评估 ,结
从财政风险的成因及表现加以分析 ,大致分隐性债务风险、直接债务风险 ,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传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本文针对原因 ,提出了相应化解
干部年度考评在高校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高校必须根据高校管理内容、管理要求和办学规律,采取合适的形式对考核对象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议,对每个干部的年度工作给出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灵魂,是注册会计师保持客观公正的基本前提.只有具备独立性,注册会计师才可能做出正确的结论和发表正确的意见.但在审计实践中存在着由经济利益引起
税收与就业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两个重要问题,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本文从分析目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税收在宏观调控中的经济杠杆作用及二者内在联系入手,较系统地
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各个职业领域的高等应用型人才。“技能”通常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但笔者认为人文素质恰恰是应用能力的土壤,没有肥沃的土壤就不可能开出灿烂的“技
卫生行政许可听证对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避免发生纠纷,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作者通过参与实施一起卫生行政许可听证。对卫生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