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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志愿者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之一。但在我国农村社区矫正发展过程中,由于市民社会发育不成熟,群众对社区矫正认识不足、参与意识淡薄,因此,出现了社区矫正志愿者严重匮乏的局面。而已有的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管和帮扶也非常有限,无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志愿者应有的优势和价值。因此,在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人员稀少且招募困难的窘境下,研究和探讨如何使现有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最大限度发挥价值并贡献其力量,从而促进农村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显得十分迫切。 对于“如何使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发挥最大优势和价值”这一问题,角色理论和善治视角为我们提供了可行的理论视角。首先,以角色理论为基础,分析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的角色扮演过程,以期从微观层面了解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的角色扮演现状,明确社区矫正志愿者在角色扮演过程中遇见的困难。其次,在善治框架下,从宏观层面探讨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角色困境产生的可能性原因,希望以此来帮助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成功完成其角色扮演。其中,按照角色扮演理论,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这一角色扮演的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角色认知阶段,主要包括对国家期待、司法所工作人员期待和社区矫正对象期待的认知,对自我角色的形象、角色扮演优劣势的感知;第二,角色领悟阶段,主要指对社区矫正理念的社会习得及监管方式的重要性选择;第三,角色实践阶段,包括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矫正服刑人员的实际监管与帮扶行为以及在角色实践中获得的必要支持。 通过对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角色扮演过程的分析,可以发现农村社区矫正志愿者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存在角色认知不清、角色距离、角色行为被动和缺乏角色支持等困境。而基于善治视角,出现上述角色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社区矫正志愿者合法性地位低。表现为农村市民社会发育程度低,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知程度低,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认知就更是少之又少。二是法治建设不到位,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行为规范、服务内容,导致矫正志愿者角色认知不清。三是责任性不足,表现在没有严格的选拔机制、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单方面依赖书记或治保主任等村干部承担矫正志愿者角色,而他们受到旧有角色制度化影响严重,在专业能力上又无法得到培训提升,就容易产生角色距离。四是回应性不足,即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和表达机制,导致其在角色行为中缺乏积极性,过于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