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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问题是中国的重要问题,而土地问题又是农村问题的关键所在。正如马克思说: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既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希望所在。当前中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社会体制的转轨时期,这个时期正是中国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因此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土地纠纷问题关系民生、涉及民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的焦点,也是“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取消农业税、提高粮食价格、增加农业补贴等富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的种地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农业生产出现了多年未有的好形势,但是在农民耕种土地积极性高涨的同时,一些地方也相继出现了土地利益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研究表明,当前土地纠纷问题已取代税费争议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一系列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目标的严重威胁和障碍,如果不能对此进行及时有效的遏制和化解,其必将构成对社会稳定的破坏性力量。因此,对当代中国土地利益纠纷问题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努力探索合理有效的土地冲突协调之道,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本研究按照这个思路,出发点是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纠纷,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建设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通过分析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型、特点、现状、原因,指出中国农村土地纠纷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有效解决中国农村土地纠纷的途径,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的对策,最终实现充分保障农民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本文在理论依据与现实背景的基础上,将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次调查研究的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包括国外社会冲突理论文献综述和国内土地利益纠纷文献综述,以及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二章的主要是对中国农村土地利益纠纷问题的理论界定。通过收集相关的资料,概述中国农村土地利益纠纷的相关问题,包括农村土地利益纠纷类型界定、农村土地利益纠纷特征分析两个部分。第三章是在第二章的基础上,主要从总体数量、发生频率、分布区域、持续时间以及社会影响五个方面来介绍中国农村土地利益纠纷的发展现状。第四章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分析了中国农村土地利益纠纷问题的成因,包括五个方面:历史原因是纠纷产生的历史性根源;土地价值显化是纠纷产生的经济性根源;制度缺陷是造成纠纷产生的制度性根源;法律意识淡薄是纠纷产生的思想性根源;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弊端是纠纷产生的体制性根源。第五章是本文论证的重点,以辽宁省昌图县为例,通过分析辽宁省昌图县的耕地问题,尤其是耕地问题的成因,以此来论证第四章中关于中国农村土地利益纠纷问题的成因。第六章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与之相关的并且行之有效的促进中国农村土地利益纠纷解决的对策建议,从而对中国农村土地利益纠纷问题的解决有所启示和借鉴。因此,研究中国农村的土地利益纠纷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只有对中国农村土地利益纠纷问题进行正确认识并解决好,协调好各个阶层的关系,尊重农民社会主义的主体地位以及合法权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