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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地是国家推广《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体育场地的发展规模和水平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各区域在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了各区域体育场地建设与发展的“不协调”。而我国区域体育场地的“不协调”问题,是制约我国区域体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制约我国各区域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本文的研究旨是为了解决和缓解我国区域体育场地建设与发展的“不协调”问题,为政府部门制定区域体育场地发展战略和体育场地发展规划及决策提供参考。把握我国区域体育场地的现状,是促进我国区域体育场地协调发展的前提。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专家访谈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根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从体育场地的数量规模、分布状况(包括行政隶属关系、场所分布和系统分布)、投融资情况(包括经济成分和经费来源)、使用情况(包括经营性质、经营收入、对外开放和参加活动人数)和场地类型等方面对我国区域体育场地的现状进行比较分析。研究表明:无论在体育场地数量规模、分布状况、使用情况方面,还是在投融资和场地类型方面,东部地区均优于中西部地区。分析认为,在目前的形势下,我国区域体育场地建设与发展存在的“不协调”问题主要表现为:各区域现有体育场地相对数量较少,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足,难以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众体育需求;各区域体育场地的布局不合理;各区域体育场地的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区域民间资本和外资对体育场地建设的投入不足,投资主体单一;各区域体育场地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区域体育场地经营状况有待进一步提高。最后,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对造成各区域体育场地建设与发展中“不协调”的可能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部分有针对性的建议:发挥各级政府在体育场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体现各区域体育场地建设的个性优势;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入体育场地建设;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体育场地的建设与发展;提高各类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率;构建和谐的群众健身服务体系,方便居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走市场化的体育场地的经营管理之路;加强法制建设,将体育场地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