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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问题是哲学的一个核心问题,但关于真理的内涵理解却始终却存在诸多争议。本文力图在西方哲学真理观的内在演进中来把握真理的内涵以及价值,并且通过对真理内涵的现实阐释,来展示马克思真理观的特点以及对西方哲学真理观的批判性超越的现实价值。本文在真理内涵的阐释上,以真理中所蕴含的普遍必然性尺度为线索,来梳理西方哲学真理观的内在逻辑关系。事实上,对真理中普遍必然性的问题,是以思维与存在的同一为前提内容的。而本文的想法是进一步在思维内部把思维结构划分为普遍意识和对象性意识,对思维本身的必然性加以追问。在梳理西方哲学真理观过程中,哲学的通常看法认为在古希腊哲学中没有出现普遍意识,古希腊哲学家在真理问题上所找到的普遍者只是具有直观特征的东西。他们具有的意识只是针对一个现实对象的对象性意识。而在近代哲学家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中,笛卡尔试图在思的基础上确立普遍意识的存在,即那个能伴随我的一切表象的能思的“我”就是普遍意识本身。这一普遍意识被看做是意识的本质,贯穿于一切表象活动之中,即存在于对象性意识之中。但是近代哲学没有能够对这一普遍意识本身加以整体的认识,这一点通过经验论和唯理论的独断主义的分分合合而得到了某种确证。接下来的工作就有了新的推移,德国古典哲学所做的工作是在意识内部统一普遍意识和对象性意识,进而对思维本身的必然性问题做了解答,不过这一解答的方式是在强化思维与真理性的唯心主义路径中进行的。康德的方式是先验统觉统一感性杂多,黑格尔的方式是在精神概念前提下自身产生其自身的内容。德国哲学的这一思路在提升精神的作用方面有了新的内容,并以唯心主义的方式论证了事情本身的性质,不过这一论证的结论是不真实的。马克思在现实的实践的基础上,强调了实践活动的优先性地位,据此马克思认为普遍意识仅仅是抽象的普遍性,普遍意识是有自身的现实前提,而所谓普遍意识的内容是以感性的现实事物为基础的,在这里,马克思把西方哲学的真理观实质给予了现实的否定,把所谓抽象的普遍意识通过现实的实践的历史活动转化为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同时把人的自身的本质对象化到对自然界的生产劳动之中,人再以“总体的人”身份占有和分享着自己的对象化产物,这也就在人和自然的互动之中,实现了人与自然的某种同一。马克思的真理观在这一尺度内超越了以往的真理观的局限,并将真理观的演进看作是与人的实践活动相互统一的辩证过程。在马克思看来,真理产生与实践的过程是一体的,历史的,发展的。马克思的真理观具有的必然性和客观性等性质主要表现在生产劳动的创造中,在劳动中自然对象被赋予了人性,具有了普遍性的品格,而人占有自然对象的方式是以“总体的人”身份的方式来占有和分享,这就意味着人与自然在现实劳动之中有了真理性的确认,同时在历史普遍性的角度上获得了现实的同一。马克思真理观在对西方哲学真理观的批判和超越中展示了其现实价值。这就是说,要想获得普遍必然的真理,要求人必须参与劳动为主体的实践活动,以“总体的人”去改造世界和享有世界,这就对现实生活中人的状态提出关照,要求人解放自身,获得全面自由发展。因此,马克思的真理观改变了以往真理观的单纯理论的抽象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立场,把客观真理引向于现实生活世界,颠覆了形而上学真理观的理论倾向。马克思的真理观包含了真理的诸种维度,这就要求我们在对待真理问题上要有理想性与现实性并重,不可只注重现实的对象或事物,走经验主义的路径;更不可走唯心主义的抽象之路径。马克思真理观具有总体性发展性和成长性的特征。据此,可以看到,马克思的真理观因其对西方哲学真理观的批判性超越而具有深厚现实的底蕴,具有着历史的尺度,具有着发展的潜能,从而在哲学的维度上具有丰富的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