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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非营利组织和传统企业组织发展到今天,面临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社会问题,迫切需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效率,以达成可持续发展。在此情况下,社会企业作为一种创新混合体应运而生。对国内的社会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研究,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既可以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又可以通过理论上的指导,为社会企业的发展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本研究首先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关于社会企业的研究成果。社会企业这一概念源自西方,本世纪初传入我国,并在国内落地生根。本文将社会企业定义为以实现社会目标为首要考虑,同时注重经济目标,进行企业化运作和商业活动的社会组织。从学者们的研究中可以发现,学界对于社会企业的概念并无一致观点,但是对其具备什么样的特征有很多共识。社会企业作为一种创新混合体,肩负社会使命,进行企业化运作,兼有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根据社会企业自身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的平衡情况,可以对其进行分类。国外社会企业的发展以英国最为突出,国内虽然存在社会福利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类似社会企业的组织,但是目前仍然没有法律层面上单独划分的“社会企业”。自社会企业的概念传入国内,各地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也在不断发展。纵观学者们的研究,学界对于本土社会企业的研究相较实践经验和理论需求而言仍然是不足的,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提升的空间,可以更多地结合具体组织进行个案研究。本研究采取质性研究策略,选择典型个案进行研究。具体的资料收集通过对个案社会企业的实地调查和对组织负责人的深度访谈进行。通过与这些社会企业及其领导人的接触,了解社会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共性的问题及经验。具体个案分析基于“绿色浙江”的发展历程与现状,论述了机构的缘起与使命、机构合法性、经营理念、人员状况、运营能力、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的关系、政策和其他企业等内外部因素对机构自身发展的影响。结合以上分析,本研究归纳出“绿色浙江”良性发展的四点原因,即社会企业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社会目标高于经济目标,同时应注重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并根据自身能力决定服务供给。同时,本研究提出在如下方面可进行进一步研究探讨:在法律层面划分专门的“社会企业”类别;社会企业的人才招募工作可以进一步加强;社会企业提供的服务无论是“雪中送炭”还是“锦上添花”都应当符合自身的能力和掌握资源的状况;社会企业对于政府应当保持清醒的态度。作为个案研究,本研究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在普适性和可推广性方面存在不足,这些遗憾和不足有待后续研究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