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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从认知文体学角度分析和阐释叙事小说中的思维风格是如何通过语言建构的。在文体学中,“思维风格”这一概念由Roger Fowler创造,指语篇中的语言范式所折射出的某种世界观,这是一种理解文本世界的特别方式。Fowler明确指出“思维风格”这一概念等价于“世界观”及“意识形态观”。Leech和Short对于思维风格的定义与Fowler的定义基本一致,但又略有差异。他们认可思维风格涵盖社会与文化以及个人认知方面,但他们的分析更侧重于个体的世界观,尤其针对那些头脑单纯的角色以及那些有智力缺陷和认知障碍的角色。Semino认为,思维风格只包括Fowler定义的第一部分,即不同于世界观和意识形态观,而对于世界观的理解则与Fowler相同。一般来讲,研究思维风格通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主要针对词汇、语法与及物性的传统语言学途径;另一种则为认知途径,随着认知研究的发展,人们逐渐将目光落在隐喻、认知和思维风格的联系上。对于思维风格的认知研究中,最常用的理论为概念隐喻理论、概念整合理论和图式理论。为了实现此研究目的,本研究选取了威廉·福克纳的意识流名作《喧哗与骚动》作为分析对象,主要对小说中四位主人公的思维风格以及复调特征进行了探讨。这部作品描述的是康普森家族的显赫一时与日薄西山,不仅反映了美国南方社会文明与文化的诸多碰撞,而且描绘了身处历史大变革时期人们的动荡不安。这本意识流小说展示了福克纳高超的写作灵感以及创造性思维,也让福克纳荣获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与传统小说不同,意识流小说侧重对于人物意识的探索,并且不借助于全知全能的叙述者而直接将心理过程和思想融合。思维风格描绘的是小说中“心理个体”的语言表征。这种语言表征在诸如詹姆斯·乔伊斯、弗吉尼亚·伍尔夫以及福克纳的意识流小说中尤为显眼。思维风格反映了一个事实:一切存在的概念都是不同的,并且多多少少由我们所使用的语言掌控。《喧哗与骚动》独特的叙事技巧引起了人们的浓厚兴趣,评论家们已经从不同方面对该小说进行了研究。然而迄今却很少有人从认知文体学角度,对这部作品展开深入讨论。本文运用概念隐喻理论、图式理论以及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对《喧哗与骚动》中的思维风格及其艺术价值进行探讨。本研究从理论上讲会使思维风格的研究更加充实,并将有助于读者对该小说的人物和主题有更深刻的理解。作者同时希望该研究能够对现代和后现代小说和意识流小说的研究以及文学创作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