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银行贷款、融资租赁、证券融资,作为发达国家资金来源的三大主动脉,是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保持活力的有力保障。伴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日渐成熟,其对经济产生的强大推力日益明显,融资租赁机构已经成长为市场资金来源的第二大投资体,对经济发展的有着强劲的推动力。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改革开放之后起步,这30年来整个行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该行业真正在我国迅猛发展起来是在“十一五”(2006年-2010年)时期,这一时期,借助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规模也呈“火箭式”增长,行业的前景不容小觑,能够我国经济发展相互推进发展的作用。国际上公认的一种观点是融资租赁的发展与其所处的税收环境是息息相关的,而我国当前税收环境存在的不少问题可能导致了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2012年,国务院做出了营业税向增值税改革的决定,并在改革的第一步就将租赁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纳入试点范围,这就意味着租赁公司就该部分业务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开具出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融资租赁企业被纳入了增值税抵扣链,大大促进了该行业的发展。随着税改的不断推进,势必推进对整个融资租赁业的影响扩大,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对于税制改革将会给融资租赁企业税负带来怎样的影响、企业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等问题的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采取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营改增”、融资租赁和企业税负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论述并分类总结、评论了国内外相关文献,;其次,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对我国进行“营改增”的背景和改革至今的进程做了简单的介绍和分析。再次,将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在改革前后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对比分析,建立了对税负指标的评价体系,从理论上推导出了“营改增”之后融资租赁企业的税负的变化;接下来,根据以上理论分析,选择融资租赁企业安徽X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例,以其近几年的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得出结论:此次税制改革能够解决以往融资租赁业在流转税的征收缴纳环节的重复课征现象,降低了出租方的税收负担,能够增强融资租赁企业的活力,进一步拓展其业务;在本文的结尾,作者根据改革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试图从税收有关的政策方面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能够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