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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0年新中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实施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但是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仍比较低,且存在明显的地区分布不均衡问题。例如,2018年全国个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仅为8.9%,2017年东部10省份对全国个税的贡献度达到74%。个税征管效率是关系个人所得税收入的重要因素。随着个人收入愈加多元化,加之现有的税源监控体系并不完备以及国人纳税遵从意识并不强,我国各地区一直面临着严重的个税偷逃税问题,在欠发达地区更为突出,亟待通过提高个税征管效率来解决。同时,新个人所得税法确立了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提高了综合所得的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扩大了综合所得低档税率级距,新增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总体上,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降低了个税的综合税率,使税制设计更为复杂。由于低税率与严征管是更为公平的税制安排,同时当税制设计更为复杂后,如果征管不能跟上,可能会造成税收漏洞,不利于保障收入,也损害公平。因此,为适应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客观上也应当提高个税征管效率。本文在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个税征管效率内涵进行了界定,结合理论提出影响个税征管效率的税制因素、征管因素和经济因素,接着,对我国个税征管的历史、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从问题中去发现提高个税征管效率的对策,然后,实证测算了我国31个省份在2003-2014年的个税征管效率,最后,对个税征管效率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估计,从实证估计中去发现提高个税征管效率的方法。本文认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新的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信息系统不完善、征管的配套制度有所欠缺等问题。本文个税征管效率测算结果显示,2003-2014年间,我国整体个税征管效率在逐渐提高,省际差异问题严峻;东部地区个税征管效率领先,其他地区相对落后并彼此接近;东部地区的个税征管效率内部差异较大,情况未得到改善;东北地区个税征管效率差异不大且在逐渐缩小;中部地区的个税征管效率差异很小且十分平稳;西部地区个税征管效率差异较小,2011年起逐渐拉大。本文个税征管效率影响因素实证估计结果表明,个税结构变量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税收入比重与个税征管效率显著正相关;征管变量中,税务部门组织个税收入比重、稽查人员比重、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平均工资和每百户家庭计算机拥有量与个税征管效率显著正相关;经济变量中,外贸依存度与个税征管效率显著正相关。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就提高个税征管效率,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完善个税征管法律体系、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完善个税征管信息系统、完善个税征管配套制度、提高对个税征管的重视程度、适当扩大稽查人员比重、优化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提升地区的开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