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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土地利用不断发生变化。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每个城市的城市土地变化都需要与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重庆作为我国面积最大的直辖市,自直辖以来,政治、社会、经济、环境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西部大开发、三峡工程等优惠政策的带动下,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重庆市的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小城镇数量逐渐增多,城镇功能不断发展和完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土地利用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本文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基于城镇体系视角对重庆市不同等级城市的城市土地变化进行分析,并试图找出城市土地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本文基于国土资源部2001年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将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用地这三类用地界定为城市土地,数据来源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1997—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本文依据重庆市现有的3级城镇体系结构现状,基于城镇体系的视角分析重庆市城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动态演变的特征,得到重庆市直辖以来不同等级城市的城市土地变化情况,并根据不同等级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试图找出不同等级城市土地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本文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工作:(1)重庆市城镇体系的现状:目前重庆市拥有“特大城市一中等城市一小城市”的3级城镇体系等级结构,特大城市只有主城区一个,中等城市包括万州、江津、涪陵、合川、永川和黔江6个区域中心城市,其余25个区县都为小城市,缺少大城市,城镇体系存在断层现象。城镇体系在空间结构上分布不合理,西密东疏,主城区和4个区域中心城市都集中在重庆西部,只有万州和黔江分别分布于东北部和东南部。三个等级城市中,主城区、区域中心城市、郊县的城市土地面积分别占全市城市土地面积的44.72%、20.91%、34.37%,主城区的城市土地面积最大,其次为郊县,区域中心城市的城市土地面积最小。(2)1997—2008年不同等级城市的城市土地变化情况:城市土地数量结构的变化:直辖11年来,主城区、区域中心城市、郊县的城市土地增加量分别占全市城市土地增加量的46.65%、23.61%、29.74%,主城区城市土地增加量最多,其次为郊县,区域中心城市最少。三类用地构成的增加量分别比较来看,城市及独立工矿增加量是主城区最大,建制镇的增加量是郊县最大。从区域中心城市和郊县的城市土地增加量的平均水平来看,区域中心城市和郊县的城市土地增加量分别为2513.03公顷、759.73公顷,区域中心城市的平均城市土地增加量多于郊县。从区域中心城市和郊县的三类用地构成增加量的平均水平来看,平均城市增加量是区域中心城市多于郊县,平均建制镇增加量是郊县多于区域中心城市,平均独立工矿增加量是区域中心城市多于郊县。城市土地变化速度:整体来看,城市土地增加速度是区域中心城市最快,其次为主城区,城市土地增加速度最小的是郊县。从三类用地构成来看,城市的增加速度都是区域中心城市最快,建制镇的增加速度是郊县最快,独立工[矿的增加速度是主城区最快。(3)城市土地集约效益:通过对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和城市土地与社会经济发展指标之间的弹性增长系数分析,整体看来,区域中心的城市土地集约效益最高,其次是主城区,郊县最低。三个等级城市的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土地的变化都与本等级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主城区作为唯一的特大城市,城市化水平最高,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最好,本区的城市土地面积及增加量最大。区域中心城市全部为中等城市,城市化发展处于快速阶段,城市土地集约效益最高,城市土地增加速度最快。与郊县相比较,非农业人口和经济投入、产出少于郊县的总体水平,导致城市土地面积和增加量都少于郊县。从两个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来看,区域中心城市的平均非农业人口和平均经济投入、产出多于郊县,所以平均城市土地面积和增加量都是区域中心城市都多于郊县。郊县全为小城市,城市化发展水平最低,相比另外两个等级城市来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低,处于城市发展的初级阶段,城市土地的增加速度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