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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接连发生,一次次地敲响了警钟,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严重缺陷。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运用了归纳、实证等方法,结合多年在食品药品监管岗位工作的实践,对政府改革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了探讨。
首先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善,但仍不容乐观,食品行业在原料供给、生产环境、加工、包装及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都存在严重的不适性,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着突出的问题:首先,法律体系不完整、内容不全面、要素重复及处罚力度薄弱等因素,使我国目前的食品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发展需要,也是造成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差距的重要原因,潜在巨大风险;其次,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主要散布在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业、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环境保护等十几个政府部门,职能分散和职能重叠交叉并存,没有形成综合性的、强大的监管体系和网络;第三,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内容不完善、技术内容落后、实用性不强、缺少科学依据等问题,而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重复投入也同时影响了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2003年的SARS危机,防治“非典”早期工作的失控和被动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体制的严重缺陷,“非典”被控制了,而切肤之痛犹在。我们应该清楚的看到,现行的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已显得十分脆弱、无力,更高层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呼之欲出。
本文借鉴了国外先进的监管经验和理念:美国建立了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分工明确、权责并重、疏而不漏;欧盟各国遵守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确保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链”安全;加拿大拥有世界一流的食品检验署,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系统理念和方法的实施在食品安全领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日本则将管理程序、规章制度和监管行为融合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
通过认真分析,合理借鉴,笔者兼顾监管效率和实际,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思考:一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使企业有章可循、政府监督有法可依,真正全面地规范食品市场,切实有效地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理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归并整合,明确职责,逐步解决机构重复、职责不清、资源浪费的问题,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完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标准体系,整合检测资源,把标准规程和监测落实在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为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打下坚实的技术监督基础;四是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食品安全监察机制,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制定、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作用。食品安全事关民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任重道远,一定要有从“田头到餐桌”的深谋远虑和有力措施,确保食品链每一个环节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