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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参政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和国家文明的尺度。早在18世纪之时,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就曾说过:“某一时代的社会进步和变迁是同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相适应的,而社会制度的衰落是同妇女自由减少的程度相适应的。”本文就选取了女性乡镇党委书记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来进行研究。之所以这样选择,是因为乡镇作为我国行政体系中最为基层的领导政权,是国家意志在基层最直接的窗口和输出终端,这就使得制度规定和方针政策地变化给女性参政所带来的影响在乡镇基层反映得更为直接,更具有代表性。通过对女性乡镇党委书记这一特定的群体进行深度的剖析,可以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了解制度变化给女性参政带来影响,也能从中管窥基层女干部参政的特点和规律。本文第一部分首先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乡镇党委书记等相关概念做一个定义。其次简要分析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女性参政的理论渊源,得出在基层组织中“制度规定应有女性参政”。不管是从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相关规定,还是从女性参政的理论,都反映出了“制度规定应有女人”。本文第二部分以历史时间为脉络,以女性自我认知和社会认同为评价制度对女性参政影响的指标体系,纵向地分析历史中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变迁对基层女性乡镇党委书记发展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女性参政与国家意志取得了同频共振的景象,而大幅度推动了女性乡镇党委书记的群体化;随着文化大革命开始,人民公社的成立,国家制度、政策陷入动荡之中,引起了女性乡镇党委书记的迷茫;随着1982年宪法废除人民公社,恢复了乡镇政权体制,这种制度的重建振奋了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女性乡镇党委书记,但是由于“差额选举”的出现,又使得她们陷入了迷惘;进入21世纪后,基层乡镇党委书记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比如“公推直选”、“公推公选”、“公开选举”等,这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创新,促使女性乡镇党委书记开始主动突破制度的藩篱。本文第三部分选取当下的时间节点,通过统计调查分析与访谈式调查,以女性自我认知和社会认同为评价指标,探究当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保护女性制度给女性乡镇党委书记发展带来的困境。首先对促进女性乡镇党委书记发展的保护性制度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再对这些实际执行中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探究。本文第四部分对当下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保护女性政策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在把握基本规律的同时更要抓住特殊规律,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建立起相应的政策措施。比如:完善女性参政法律保障的实施细节、建立健全培养选拔女干部的配套制度(比如培训制度、后备制度、考察制度、交流制度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提高女性参政能力的专向教育与培训、加大监督执行力度,明确惩戒措施。本文的研究重点就是在国家发展变化的进程中制度、政策出现了新的变化,以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探究,我国女性参政特别是女性乡镇党委书记在制度变迁中所遇到的困境和机遇,通过实证分析与深入挖掘第一手资料来分析女性乡镇党委书记在选拔、任用、培养、交流、退休等参政轨迹中各个方面遇到的障碍,进而对女性参政保护性制度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