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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依法自愿、有偿的流转,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对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有益补充和完善,更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随着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创新经营体制,鼓励和支持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流转,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必将进入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然而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出现侵犯农民权益、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政府错位、越位、缺位现象严重,因此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政府职能,对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规模化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职能主要界定为制度保障、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的培育、发展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配套措施保障四个方面,并总结出政府职能在这四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我国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职能发挥欠缺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关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政府职能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写作背景,介绍了研究意义和目的,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与政府职能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第二部主要是界定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的主要职能,包括四个方面:制度保障;培育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介组织;配套措施保障。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政府职能发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第四部分是提出了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