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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2001《商标法》修订以来,一直在努力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这就存在着国家对同一个问题出台了三种规定的现象。在国际,多哈回合关于地理标志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建议。欧美之间也存在争议,主要是,是否扩大地理标志保护的范围以及是否建立多边注册体系。这样未定论的局面都使得中国有充裕的时间来思考对策,以更好的为本国产业尤其是农业服务。而在双边谈判上中欧地理标志互认项目也有所进展和突破,该项目的进行减少了贸易摩擦,加强了双方的合作关系,对中欧双方都有利。另外,这种“产品对产品”的模式对双方也都比较公平。然而该项目在效率以及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规范研究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辅以比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对地理标志保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以期对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政策制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多部门同时管理地理标志保护,容易引起管理混乱,为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带来不便,笔者建议应该统一让一个部门管理。关于国际上仍存在争议的问题,笔者认为扩大保护对中国更有利,而在是否建立多边注册体系问题上应该持谨慎态度。关于中欧地理标志互认项目,笔者建议中欧双方应该加强联系,紧密合作,减少有关审批程序,降低相关标准,以提高效率。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在现代经济中对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在国家层面上,对地理标志的保护能为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提供优势,使中国企业更快、更好地融入国外市场,一定程度上帮助中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