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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论文主要针对中世纪哲学家阿贝拉尔和他就共享问题所提出的概念论进行研究和探讨。共相问题是西方哲学中的一个大问题。本论文首先梳理了包括共相,殊相在内的一系列相关概念,这是整篇论文论述的前提,接着讨论了作为共相问题缘起的古希腊关于共相的讨论,进而提出中世纪共相问题的重要意义,此重要意义在于,在中世纪那个特殊的时代,哲学与宗教之间的一股张力,这也涉及到理性与信仰的关系,因此,作为一个哲学问题出场的共相问题,其所承载的重量就更为沉重了一些。然后文章再从关于共相讨论的演变出发,梳理了一条清晰的哲学史发展线索,那就是从古希腊到中世纪中期关于共相问题的争论,并以阿贝拉尔的观点做一个时间上的收尾。最后再谈了阿贝拉尔共相论对当时后以及代的影响和意义。论文的中心论题是阿贝拉尔的共相观,也就是他的概念论。阿贝拉尔参与了中世纪唯名论与实在论之间关于共相的争论。在这场争论中,唯名论者的观点是,共相不是独立存在的,共相后于事物,共相只是事物的“名称”或人们语言的“声息”,真实存在的只有个别事物;实在论者则断言,共相是真实存在的。阿贝拉尔则采取了亚里士多德对共相的定义,认为“它原本就是用来称述多物,而非称述个体。”并接着提出了他著名的概念论:他认为共相所称谓的不是一件东西而是一个名称,“剩下的只是把这种普遍性划归于字词。”,他对声音(vox)和词(sermo)做出了区分,并认为共相不是声音,共相是名称,声音只代表物理上的存在,而作为物理存在的声音如何能够称述另一个东西呢?名称却能够以其逻辑内容于事物达成一定的关系,达到指称事物的目的。在阿贝拉尔那里,共相作为对同类事物相似性的概括,同时也是我们认识事物的符号和概念,它只是主观的存在于人的心灵中,只有通过理解才能把握,在个别事物中,共相完全是个别化的,一般性只是我们概念中的共相所具有的,现实事物并不具有;但是共相并不仅仅是主观的构造,它的根源仍旧在个别事物之中。中世纪关于共相问题的讨论是继承古希腊传统,基于一种对现象的拯救而展开的,其讨论也常常限制在对认识过程中共相的地位的争论上,因此容易仅仅被看作是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问题;但我认为,人类对共相问题的不断追索,实际上就是对真理的追求,甚至有了一种最为根本的意义,解决认识何以可能并非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要找到一种探求本质的途径,通过对人类自身的探索和追问,了解我们自己;如此,共相问题在哲学中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