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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启动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改善了西部地区的自然环境,使局部地区地貌恢复了原本的绿色状态;改变了土地利用与农业产业结构,使广大西部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的转变,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与此同时,西部地区乡镇政府的职能和行为也由传统行政管理模式逐渐转向符合现代化的公共服务模式。但是和东部地区以及发达国家地方政府相比,无论在“硬件”还是在“软件”上都有较大的差距。本文以退耕还林工程为“舞台”,以利益诉求为视角,通过典型调查并结合相关理论,从整体上论述了西部地区乡镇政府在退耕还林过程中的行为逻辑,阐述了西部地区乡镇政府的具体行为表现、行为产生的原因、影响行为产生的变量及其相互关系,最后提出改善西部地区乡镇政府行为的建议:(1)乡镇经济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2)乡镇政府监督机制的完善与公务员的培训教育相结合;(3)处理好公务员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并据此进一步探求规范西部地区乡镇政府行为的途径与方法,以图尽快实现中央政府对于西部地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目标。论文具体结构如下:首先,阐述该问题提出的背景及其基本原因,然后概括出对乡镇政府行为研究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接着又对国内外就有关政府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政府行为方面的研究给予了总的概述,使本文的研究置于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并尝试努力弥补前人研究的空白。其次,对研究区域的状况作一基本的描述,并利用数据图表的形式阐明了退耕还林试点地区的一个典型乡镇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前后其生态、经济等主要指标方面的变化,展现退耕还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乡镇政府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再次,通过对退耕还林过程中各变量的逐一分析,对退耕还林过程中乡镇政府的具体行为逻辑给予展现,并运用相关理论对行为发生的原因给予论证,进一步阐述了影响乡镇政府行为选择的变量及其相互关系。最后,提出了规范乡镇政府行为的对策建议,并对全文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