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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食品安全成为我国百姓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而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关乎国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关乎经济是否可以持续发展和社会的持久和谐,更关乎政府形象以及国家公信力。因此,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提高百姓权利意识都显得尤为重要。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上指出:“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1]食品安全关乎着每个国民的日常生活,是国家提倡以人为本的基础,和民生的重要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只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各个社会成员都应为保障食品安全出一份力、尽一份责任,那么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问题才能有效的解决,国民生活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本文主要以伦理的视角从国民对待生命的观念、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责任意识、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意识,以及食品消费者的权利意识等问题出发,分析在食品监管不严、执法不力的表象背后是人的观念因素,不尊重生命的价值、权利意识淡漠、道德责任缺失是透过表象的根源。在借鉴了部分发达国家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宝贵经验,本文运用生命伦理学、经济伦理学、政治伦理学等相关原理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我国目前食品安全问题需全民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提高食品从业者的道德责任意识、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完善食品相关法律、鼓励民众积极参与、建立完备监督机制等解决对策,并且需要政府各职能部门、食品相关企业乃至每个食品消费者的相互配合,群策群力、缺一不可。本文亦涉及到环境保护、转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热门问题,力求全方位解读食品安全问题所在,从而实现食品安全以人为本的全程优化,有效的控制食品风险,使百姓幸福健康的生活同时,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