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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看门人,其责任是对企业履约能力、投资信誉、综合实力与发展前景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相应的风险警示。对于企业来说,取得评级机构的评级认证也是从资本市场获得融资的必要前提。同时,不同的信用等级认证对应了企业不同的融资成本,密切关系到企业的持续经营。对于投资者而言,评级调整公告信息可以作为对上市公司股票投资的依据,影响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进而产生股价效应。但是,在实际应用场景中,信用评级机构针对企业主体给出的评级变更公告对股票市场是否具有影响尚不明确,还有待通过研究给出更加具有说服力的解答。鉴于此,本文在有效市场假说、声誉理论等理论基础上,使用实证研究的相关方法,从我国上市公司的视角考察信用评级变更公告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率之间的关联性。具体而言,本文以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5年-2017年信用评级变更数据以及信用评级变更前14天至变更后15天为窗口期的股票异常收益率数据为样本,通过事件研究法,使用EVIEWS软件来检验评级变更前后异常收益率的统计显著性。再通过STATA软件建立信用评级变更股价效应影响因素的门槛模型,以信用评级变更之前的公司评级作为门槛变量,以上市公司股票的风险系数的变动、资产负债率与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以股票异常收益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实证考察在不同评级区间的条件下,上市公司的潜在风险对股票收益率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1)主体信用评级变更前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异常收益率确实具有统计显著性;(2)在信用评级变更的事件日(本文定义为事件发生前一日到事件发生后一日的区间)以及距离事件期较近的窗口期,信用评级变更的股价效应并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可以初步认为在金融市场上信用评级变更公告发布时,存在投资者对评级变更结果反应不足的现象。(3)在信用评级变更的内在驱动因素中,公司特有风险的变动是引起股价产生异常收益率的主要原因之一。与以往研究不同,本文通过研究还发现:(1)与实证前提出的假说不相符的是,在信用评级下调的变更中,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出现负的异常收益率样本的检验中发现并不具有统计显著性。其原因可能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可能是在现有渠道上,评级机构对评级信息的推广还不够充分,或者是来自于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信用状况上的过度悲观而市场并不认同。另一方面则可能是评级机构确实通过研究发现了金融市场尚未预料到的企业风险,但市场表现过于乐观。(2)信用评级变更前上市公司的现有评级确实能够影响评级变更后股票收益率的走势,信用评级变更股价效应中存在门槛效应,这层门槛可以认为是企业自身的实力水平。这同时也是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本文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政策建议:(1)对于信用评级机构来说,在信用评级公告日并未出现股票异常波动率以及信用评级为负时并不表现为显著为负的股票异常收益率建议信用评级机构提高自身评级公告信息的传播能力。充分利用便捷的互联网,或是与多家平台合作的方式,及时为投资者做出风险警示,提高信用评级市场的有效性。(2)对于信用评级市场管理方来说,评级购买模式具有一定的弊端,甚至会导致评级市场委托代理关系的失衡。因此优化评级市场的付费模式以达到有效的市场竞争是必由之路。(3)对于信用评级变更信息使用者来说,评级变更信息对于投资决策确实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对与评级公告的阅读能够加深对投资对象的了解程度与对市场的感知能力。同时,在阅读评级公告时应当结合多方面对信息内容加以甄别,正确对待信用评级调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