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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城镇化的迅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不清、集体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日益突出,于是国家决心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还权于民,让广大农民群众一起分享国家发展带来的红利。2015年5月闽侯县被国家确定为全国29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为福建省唯一的试点县。本研究通过实地调查,掌握了闽侯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具体实践情况,以期为地方政府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提供有效的参考。
首先,本文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概念进行了解释,然后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从改革准备工作、改革实践和改革成效三方面着手,详述了闽侯县在试点改革中的操作。调研发现闽侯县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过程中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制定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文件,细化了改革举措,制定了详实的村改革方案。对成员身份的界定采用了“三审议三公示”的做法,值得借鉴。闽侯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成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设置了个人股和集体股。但目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仍由村两委兼任,未实现政企分离,激励机制较弱。股改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规模扩大,股东收入增加。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取得收入的方式还比较单一,要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经济收益,还需进一步探索。
其次,以闽侯县甘蔗街道和上街镇14个首批试点村282份有效调查问卷的数据为基础,运用有序多分类Logit回归模型,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支持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计量分析,发现股东收入水平、股东效用损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策方式以及信息公开程度等因素均与股东对改革的支持度呈显著正向相关,说明股东的收入水平越高,决策方式越公正,信息公开力度越大,股东对股份权能改革就越支持,改革就越顺利。
最后,针对闽侯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试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可进一步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位为村集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获得市场主体地位,实施公司化经营管理,以村集体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导,创新“村集体公司+”的经营模式,通过与产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开展合作,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多方共赢。同时,还提出探索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制度,增设“贡献股”以完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的知识水平和资产管理能力等建议。
首先,本文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概念进行了解释,然后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从改革准备工作、改革实践和改革成效三方面着手,详述了闽侯县在试点改革中的操作。调研发现闽侯县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过程中准备充分、程序规范、制定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文件,细化了改革举措,制定了详实的村改革方案。对成员身份的界定采用了“三审议三公示”的做法,值得借鉴。闽侯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做法,成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设置了个人股和集体股。但目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仍由村两委兼任,未实现政企分离,激励机制较弱。股改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规模扩大,股东收入增加。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取得收入的方式还比较单一,要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经济收益,还需进一步探索。
其次,以闽侯县甘蔗街道和上街镇14个首批试点村282份有效调查问卷的数据为基础,运用有序多分类Logit回归模型,使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支持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计量分析,发现股东收入水平、股东效用损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策方式以及信息公开程度等因素均与股东对改革的支持度呈显著正向相关,说明股东的收入水平越高,决策方式越公正,信息公开力度越大,股东对股份权能改革就越支持,改革就越顺利。
最后,针对闽侯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试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可进一步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定位为村集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获得市场主体地位,实施公司化经营管理,以村集体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导,创新“村集体公司+”的经营模式,通过与产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开展合作,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多方共赢。同时,还提出探索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制度,增设“贡献股”以完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的知识水平和资产管理能力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