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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是当今世界各国最为显著的人口发展趋势,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护理等诸多问题已使许多国家,并将使更多的国家面临沉重的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作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护理保险制度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青睐。中国早在2000年就已迈进了老龄化国家的门槛,随着人口寿命的延长,我国老年人患病的可能性和由此产生的对护理服务的需求剧增,而护理保险制度却尚未建立。老年人在患病期间或因病生活不能自理时的照顾及护理问题,已成为我国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因此,建立和发展护理保险制度,提高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的质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老年人的护理问题。本文就老年人的护理问题展开探讨,文中对护理保险的基本理论及其发展轨迹进行论述,并总结国外护理保险的建设经验。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护理保险的需求与供给进行分析,概括未来我国对护理保险的需求总量,并利用统计分析技术推测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国是否可行,确定我国护理保险制度的供给主体;最后,针对需求与供给现状,提出我国护理保险制度的建构思路及建构方案,以期为我国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提出可行性建议。笔者以护理保险的需求与供给为切入点,通过统计分析技术,对国家、企业及个人的承保能力进行预测。推测出我国政府有能力开展护理保险制度,国家财政能力完全可以支持护理保险制度顺利营运;企业缴费能力有限,暂不考虑将其作为供给主体范围;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能力尚有潜在空间。本文建议应采用国家—个人共同承担的模式建立护理保险制度。同时,遵循“对象群体的全面覆盖、护理预防的优先发展、居家养老的服务保障”的思路,对护理保险制度的保护者和被保护者的界定、“要护理状态”的认定、保险给付进行初步设定,对筹资来源、服务提供机构、服务人才、管理与监督等进行探讨,为我国护理保险制度的建构提出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