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方法论处于社会研究方法体系的最高层次,是指导社会研究的一般思想方法和哲学,它决定了社会学研究所要采取的研究逻辑、原则和具体的程序策略。方法论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对立由来已久。本文探究的是社会学自杀研究中的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对立问题,试图对二者的对立和争论进行陈述和澄清,找出二者对立的表现和原因以及各自的优点和不足,进而探索超越二者对立的新的出路。本文绪论部分对自杀研究中的方法论之争作了引导性的介绍,对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说明,指出了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一章和第二章分别对整体主义方法论和个体主义方法论及其在自杀研究中的体现进行了阐述。第三章对自杀研究中方法论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对立进行了分析。发现以《自杀论》为代表的整体主义方法论自杀研究和以韦伯理解社会学为理论基础的个体主义方法论自杀研究相互之间的对立主要表现在分析单位、研究路径和对自杀的归因等方面,形成对立的原因乃是本体论的差异。整体主义向人们展示了一种从社会层次来解释社会现象的视角,它告诉我们社会因素对于自杀的影响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十分巨大的。但是,这种方法论对于自杀的解释却难以让人理解,因为无论是研究的对象还是对于原因的解释都是抽象和模糊的,难以在实践中为人所体验和感知。恰恰相反,个体主义则刚好将一个个活生生的自杀个案呈现在人们眼前,但是却因为太注重对于个体内心的移情体验和把握,导致社会学意味不足,心理学意味有余。针对二者在自杀研究中的优势、不足,笔者提出借鉴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和布迪厄的关系主义方法论,实现对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结合和超越,这样正好发挥了双方的优势又克服了双方的不足。在研究实践中应将自杀这一社会现象置入一个动态的场域之中,用历史社会学的方法,从纵横两个角度实现对自杀社会现象的具体的、历史的、全面的、深入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