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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婚姻立法,是中国法制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尤其是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的颁布和实施,促进了中国婚姻立法的近代化进程,是一部真正具有近代意义的婚姻法,在我国婚姻立法史上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本文作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这个时期的婚姻立法变迁。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婚姻立法变迁的背景分析。每一历史事件的发生都有它特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条件,所以我们要考察一历史事件,必须把它置于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这样才能得到关于历史事件的正确认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内和国际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国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与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密不可分的婚姻立法也随着发生了变化。同时,国外婚姻立法方面的变化,必定对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作者认为有必要对当时的社会形势作一详细的分析和考察,从而为后面婚姻立法变迁的考察作好铺垫。二、南京国民政府婚姻立法的历史演变及其主要内容变迁。这部分内容分为两部分来论述,第一部分为南京国民政府婚姻立法的法律渊源。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古老国家,从古到今文化发展的链条从来没有断过。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婚姻立法正是在继承国内已有的婚姻立法成果,吸纳外国先进婚姻立法理念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二部分为南京国民政府婚姻立法的主要内容变迁,分别从个人本位主义价值取向的凸显、女性地位从“名不副实”到“名副其实”努力发展、夫妻同体主义向夫妻异体主义的过渡、传统婚姻制度残余的不可忽视四个方面对婚姻法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三、20世纪初期中国婚姻制度发展的总体特征分析。婚姻制度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它的形成和发展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呈现出了严重的发展不平衡性,因此,婚姻立法的发展同样会有相似的特征。对这个问题进行探索和分析,我们可以正确的认识和分析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婚姻立法,得出正确的判断和合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