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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在十多年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然而,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丑闻不断,其中,盈余管理是信息披露中最主要的问题,绝大多数公司都会根据操纵盈余来控制所披露的盈余信息。这种盈余信息的操控会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严重地影响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对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其利益更是严重受损。目前,我国投资者保护的法律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对投资者的权利保护也比较明确,但是,相比于西方国家的投资者法律保护,还存在很多不足,再加上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水平也有差异。因此,本文试图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考察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本文主要采用规范性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回顾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和对相关基础理论进行分析后,提出了中小投资者保护与盈余管理存在负相关关系的实证假设,然后根据这些假设进行实证设计以及实证检验,并分析实证结果,得出结论。在实证研究的过程中,我们构造了我国31个地区的投资者保护变量,以检验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保护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衡量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三个变量,均与盈余管理存在负相关关系,即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干预程度越少,法制化水平越高,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越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越少。最后本文结合对上述结论的分析,提出了改进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的政策建议,以期减少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