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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转移实际上是一种并购方式。控制权转移可以替换不合格的管理层,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的控制权转移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改善公司的业绩,从而提升公司价值,增加股东财富,还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和谐稳定发展。随着我国控制权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发生控制权转移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但是由于公司内外部治理的不完善以及对控股股东的监督问题,控制权转移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侵害其他利益相关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文将控制权转移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掏空行为结合起来,基于上市公司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经济人”假设等理论的理解,对实德集团获取大元股份控制权后的掏空行为进行了详细分析。本文以实德集团掏空大元股份(600146)为例进行案例分析,从控制权转移出发,分析其控制权转移的原因及过程,并对实德集团获得大元股份后的股权结构进行了分析,计算其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程度,详细描述了实德集团对大元股份进行利益攫取的手段,并详细分析其导致的后果,再从公司内外部治理角度分析实德集团能够实施攫取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通过研究发现,实德集团公司在获取大元股份的控股权之后并未提高大元股份的业绩,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反而是侵占大元股份的利益,导致其财务业绩下降。因此实德集团获取大元股份的控制权的目的值得怀疑,有可能一开始就是为了获得控制权私有收益,并非共同发展。本文希望通过对此案例的研究,能够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能够提出相应的措施防范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为对提高我国投资者的保护水平以及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具有重要的指导能够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