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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是西方国家上市公司一种常见的财务工具,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被广泛用于资本运营和股利分配,西方理论界对股票回购的研究也较为深入和成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股票回购起步较晚,从政策上来看,2005年6月出台的《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股票回购的放开,自此,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投资者才开始关注这一财务工具,理论界也开始将视角伸向这一新的领域。但由于在政策出台初期的2005年,也是我国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时期,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将股票回购作为改革的辅助工具,而非如西方发达资本市场中将其作为一种财务工具。我国学者对股票回购进行深入研究也集中于这一时期,但是研究样本的选取并没有剔除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影响因素,使得对股票回购行为的研究并不单纯,并且研究主要集中在2005-2008年,股票回购的样本数量较少,多为定性分析,可以说,国内对股票回购的研究并不足够充分。 本文的研究是在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视角锁定在股份全流通的新市场环境,选择我国2007年至2012年3月宣告股票回购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在对样本进行收集整理后,利用SPSS软件对样本分别进行了单因素分析、交叉分组检验和回归分析,研究了不同的特征的股票回购产生的市场反应。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在进行实证分析后又对样本进行了稳健性测试,测试结果表明模型具有稳定性。 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本文通过对研究背景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分析,总结出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特殊性,与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相比,我国的股票回购带有浓厚的制度色彩,在资本市场发展初期,更是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格约束。随着2005年新政策的出台,股票回购的限制才逐步予以解除,我国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开始对股票回购有了更深的认识。本文对我国股票回购实践进行深入研究,目的在于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运用这一财务工具,引导投资者正确解读股票回购公告,并在一定程度上为有关部门对这一行为的监管提出政策性建议。 在总结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后,接下来本文对股票回购的基本理论,以及我国股票回购实践的历史及相关制度进行了阐述。通过回顾我国股票回购的历史,完整呈现了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历程,从回购被监管部门涉入过多而使得回购失去了市场性,到通过发布回购公告来拉高股价而不进行实际回购,我国股票回购经历了严格限制回购到回购自由化的过程。同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性,西方成熟的理论和研究成果并不适用于我国资本市场,具体到股票回购,国外关于股票回购的研究也是基于其发达的市场背景,因此,将这些研究成果直接拿来解释中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市场反应是不合适的。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必须要建立在了解我国股票回购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股票回购的相关制度变革进行了详述,为定量分析明晰了制度背景。 基于以上研究背景及理论基础,本文接下来以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公布的回购公告为样本,采用事件分析法,通过单因素分析、交叉分组检验及多变量回归分析,对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股票市场对回购公告的反应是积极的,回购公告被市场解读为利好消息。按回购方式和回购目的进行分组研究,不管是回购社会公众股还是回购非社会公众股,不管是回购是否与股权激励相关,在我国,回购公告的市场反应都是积极的,与大量文献的研究结果一致。但是,不同回购方式(社会公众股回购和定向回购)的回购公告市场反应存在差异;不同回购目的的回购公告市场反应存在差异。同时通过实证发现,回购规模、回购方式、回购实施情况与累计超常收益率保持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现金流量比率、货币资金与累计超常收益率保持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其中,回购规模越大、现金流量比越小、货币资金规模越小,回购公告的市场反应越大;回购社会公众股、得到切实实施的回购公告市场反应更积极。而回购目的对回购公告市场反应的影响不显著。 我国从2005年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同年放开对公司回购股票的限制,2006年,许多公司为了达到股权分置的目的而使用股票回购这一工具,从2007年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市场环境——股权分置改革已深入且全面推行,此时公司进行的股票回购,所包含的改革影响降低。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研究新的市场环境下股票回购的市场反应,说明回购作为一项财务工具对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此外,本文在研究回购市场反应的影响因素时,首次引入回购实施情况这一因素,可以得出不同实施情况的股票回购对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