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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可以概括地表述为人类聚众而居、落地生存的时空过程与形态。建筑学的聚落研究一直较多关注聚落的规划、设计与建造,随着学术研究的积淀与进展,聚落在人们的认识中被赋予多样性意义,以揭示聚落现象及其运行、发展背后的规律与本质。为了对聚落意义开展进一步的深入研讨,本论文回归“人”这一聚落存在的核心与根本,对聚落现象进行理论思考。根据唯物史观及其历史哲学,透视人类学、社会学、考古学、地理学、建筑学五大学科聚落研究的方法与成果,认为聚落既是人实践的过程和形态,也是实践的载体和结果,并提出“聚落作为人类的存在方式”这一新的聚落观。据此,本文的研究路径并非通常的基于建筑认识聚落,而是将聚落视为动态的整体去认识建筑,从而由一个更为宏观、综合的系统视角理解聚落及其建筑。相应地,在研究方法上,观照当今哲学和建筑学研究的“语言学转向”,借鉴“语言学”方法,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关于聚落现象及其意义的理论思考,提出解读聚落意义的逻辑结构和文本层级,即区域、聚落、建筑三个层次,且前者依次是后者的“语境”,后者依次是前者的“文本”。以此理论框架为基础,本文针对长江中游传统聚落及其乡村公共建筑开展新聚落观下的实证研究。一方面,长江中游是长江流域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典型地域,其传统聚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另一方面,乡村公共建筑是聚落系统的核心,也是聚落意义的主要承担者。因此,本文以期藉此“由点及面”,深化关于聚落之内涵与外延的理解和探讨。对于长江中游“区域”而言,根据基于语境解读文本、从而剖析其意义的语言学原理,考察长江中游及其分语系作为其中传统聚落之“语境”的构成和特征,即流域大环境主导的外圈语境(包括自然、半人工及人文因素),和以方言为外在表征、实为文化差异的内圈语境(四个方言语系)两个层次。对于传统“聚落”而言,因其位于联结“区域”与“建筑”的中间环节,从而具有“文本”与“语境”的双重属性。作为区域“语境”下的聚落“文本”,其特征有基于形态层面的表层结构,也有“有缘有分”之于“聚”、“安居乐业”之于“落”的深层意义;作为乡村公共建筑“文本”的聚落“语境”,则同时表现为影响建筑营造的建造性语境(如:选址的自然影响)和影响建筑内涵的非建造语境(如:社会文化制度)。对于乡村公共“建筑”而言,本文将“建筑现象学”的“场所”研究纳入“传统聚落—乡村公共建筑”这一“语境—文本”解读的理论框架。通过语言学与现象学的合力,分别从主体——场所精神与深层结构、客体——场所功能与中层结构、载体——场所空间与表层结构,内外关联、互动的三个方面完成对乡村公共建筑“文本”的解读。概言之,本文初步构建了基于语言学方法的聚落体系研究框架,建立了聚落研究对象之间的逻辑关系,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对象、学术观点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新的探索,并遴选长江中游传统聚落及乡村公共建筑进行了实证研究。本论文试图通过这一完整的逻辑与操作过程,为建构“聚落学”研究科学体系进行初步尝试及基础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