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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根据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体制环境,系统地探讨如何将特许经营权拍卖运用于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行业.论文第一部分运用现代拍卖理论诠释特许经营权拍卖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文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城市污水处理业的技术经济特征,说明污水处理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论文第三部分结合基本理论和我国污水处理业的经济技术特征,运用拍卖理论详细讨论如何设计一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拍卖的机制,以解决拍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得出以下七点结论:第一、在确定投标者时,招标人应使招标信息透明化,并尽量降低投标费用,同时运用成本分摊和歧视性拍卖等方法,吸引更多的投标者参与竞标,并注意扶持实力较弱的非公有资本进入污水处理行业,以形成真正有效的竞争.第二、在设置评标标准时,除污水处理价格外,还应考虑污水处理质量等其他因素.但是在设计评标机制时,本着尽量减少评标维度以限制评标人主观权限的目的,两阶段评标法是较为可行的方法.第三、对于投标人之间的合谋行为,招标人应设计相应的机制予以防范,比如设置保留价格,并对保留价格保密以及其他干扰合谋实施的机制.第四、由于我国寻租成本较低,寻租是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拍卖中较为常见的现象.对于寻租行为,我们可以通过拍卖机制的选择、特许合同的设计以及引入社会中介机构等方法来进行制约.第五、国有企业之间的低价竞标是我国现阶段在拍卖中可能遭遇的问题,对此,我们有设置价格下限和采用综合评分等常规办法,但是更有效的机制是取次高价拍卖法.第六、签约后中标者可能出现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是每个招标人都担心的问题,但通过实践证明,在特许商考虑到声誉、惩罚条款以及地方政府的强势地位等因素后,事后机会主义行为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第七、特许期满或中止时,还会涉及污水处理厂的移交或转让问题.通过资产转移价格内生化拍卖模型,我们可以激励在位者扩大资产投资并保证转让前设备的完好.论文第四部分分析特许经营权拍卖在我国面临的制度性障碍,提出以渐进式拍卖的方式来改革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