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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历史是中华民族的一部血泪史,中国一步步地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深受帝国主义的凌辱和压迫,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而频发的自然灾害更是火上加油,不断把人民推向灾难的深渊。研究中国近代史,如果忽略了对灾荒史的研究,那么对近代史的了解是不完整的。研究晚清灾荒史不仅可以使我们从中了解自然灾害及政府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机制,而且可以从另外的角度来审视清末社会转型,从而更深刻地把握中国社会的近代化历程。论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晚清(1840-1911)的自然灾害及其成因作了系统综述,考察了清政府的救荒政策,评析了晚清政府荒政的得失。
论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对晚清的自然灾害作了概述。旱灾、水灾、蝗灾被认为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三大自然灾害,因篇幅所限,正文部分仅对这三大自然灾害作了概述。作为对正文的补充,论文在末尾附加了《晚清灾荒纪年表》,以企对晚清灾荒有一个清晰、全面的再现。论文的第二部分探讨了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我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特征是自然灾害发生的自然因素。生态环境的破坏、鸦片的种植、频繁的战争、繁重的赋税徭役以及清政府政治的腐败是自然灾害发生的社会因素。
论文第三部分论述了晚清政府的荒政。清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吸收和借鉴历代的救荒经验,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的救荒措施。清政府有严格的救荒基本程序,救荒时按照报灾、勘灾、审户、赈济的顺序进行。设立有常平仓、社仓、义仓等储备粮食,作好灾前备荒。救灾措施多种多样,包括蠲免、赈济、安辑流民、抚恤灾民等。第四部分评析了晚清荒政的得失。清代的救荒措施较为完备,在前期的救灾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随着清廷的日益腐败,荒政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小,甚至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