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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用地通过征用转换为建设用地。由于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缺陷,农民的权益在征地活动中不断受到侵害,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由此产生。目前,土地征用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各级政府和人民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指出,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土地征用制度、农村土地制度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和城市化极不适应,而农地产权制度的缺陷正是其根本原因。我国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财产权利安排。这种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着产权主体模糊、集体土地产权权能残缺等一系列问题。由于国家拥有对农村土地的最终决定权,国家权力构成了对农村土地集体权利的现实的和潜在的威胁,这是中国农村土地问题的总根源。集体土地产权存在着制度缺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国家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不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不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虚置。所以,传统集体所有制的基本矛盾是:集体的成员既是所有者,又不是所有者,这是导致集体产权模糊不清的首要原因,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农民无法在征地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对集体产权制度下的土地征用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非常有必要。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在仔细的文献研究和充分的实地调研基础上,从分析我国集体土地产权入手,结合绵阳市城市环境项目等具体案例对征地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较详细地阐述了地方政府的征地原因;回顾了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变迁的过程,并从经济学的视角对征地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土地产权制度和征地补偿制度的国际比较指出我国在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本文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征地补偿应提高补偿标准,实行完全补偿,努力消除“同地不同价”现象;分阶段分地区的进行农地产权改革;准许农地入市;加强农地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