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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频发让各地政府、群众、社会都陷入沉思,是什么原因引起了民众的不满或者是质疑,并最终导致了这场信任危机。其中的典型代表是2008年6月28日发生在贵州省瓮安县的“6.28”事件,由此学界展开了一系列追源的研究工作,对于治理后的研究则偏少,本文针对群体性事件后的公信力重建路径及成效展开研究,主要以瓮安事件为个例进行分析,希望借鉴该地方政府的重建成果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准备阶段采用了对当地民众进行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分析数据得出了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具体因素以及民众对政府公信力的期望值。继而通过比较地方政府在突发性群体事件后的作为、作为方式以及作为结果的方法分析地方政府在重建过程中是否与民众达成了共识,也就是是否重新建立起了互信。在此之前国内没有相关的现成的重建套路,瓮安县政府也只能在摸索中寻找自己的重建方式,所幸的是三年后的瓮安县民众的安全感从59%上升到了96.92%,也就是说,该政府在公信力的重建之路上取得了一定意义上的成功,这也是本文研究思路得以成立的原因。本文的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研究的背景、意义以及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同时还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可能实现的创新点;第二章则主要是对相关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第三章则是以“瓮安事件”的现实分析展开对地方政府公信力重建的论述;第四章是建立在现实分析基础上的对策研究及建议,主要从地方政府对待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态度、方式、方法三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最后是针对全文的研究论述得出的结论。本文在借鉴学界相关学者的研究的基础上认为,突发性群体事件后的政府公信力的重建更多地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民众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再度建立对政府的信任需要以政府对民众的信任为前提,其中还包括社会各群体之间的相互信任,只有在地方政府的作为下政府公信力的重建才能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