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自变量的独特选取着手设定虚拟变量,并根据理论与现实结论建立计量模型,揭示我国不同省区城镇居民的高等教育消费对家庭消费支出的影响。本文在分析我国教育改革、居民消费特征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分析教育消费的重要性,尤其是对高等教育的关注,进而对不同省区的计量结果进行比较,体现教育消费的地域差异性影响。本文的写作思路在于:(1)分析、评价已有的教育消费的研究;(2)分析我国教育消费相关的国情;(3)对高等教育消费对家庭其他支出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 在我国,教育体系改革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950年至1982年的教育体系阶段,是具有福利性质的由政府财政承担学费支付;第二个时期是1982年至1997年,期间允许学校在财政教育经费计划外招收自费上学的学生,是双轨并存的时期;第三个时期是1997年至今实行的完全并轨的全面收费制度。自我国教育收费制度改革致使教育负担主体由国家财政转向家庭及个人以来,我国各级各类型教育规模不断扩大,而家庭教育支出的上涨形势受到社会的关注。随着教育扩招及国民对教育的重视,促使教育消费日益成为家庭消费的重要内容,相关数据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用于教育的支出占家庭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同时城镇居民的教育支出占其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也在逐年增长,可知教育消费已成为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 教育消费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分类,目前已有的研究表明,教育层次越高,教育支出负担率越重,可见高等教育支出的负担率是高于其他类型的,而其他类型教育收费水平不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可比性,另外从我国实行高校扩招政策以来,高等教育在支持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及增加家庭支付负担等消极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选取高等教育消费作为研究对象,但由于研究生阶段教育挑选性比较大,因此文中不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分析,从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中升高等教育的升学率及大学学杂费变动趋势等入手,分析其对城镇居民家庭消费行为的影响。 本文研究高等教育消费对居民家庭其他消费的影响,将剔除了高等教育消费的其他消费支出作为被解释变量,从理论与现实入手选择家庭总收入水平、家庭拥有的汽车、摩托车、电话、洗衣机、电视、冰箱以及电脑等耐用消费品的数量、家庭户主年龄、家庭户主教育背景或者接受教育的年限、家庭中6岁以下小孩及60岁以上老人的数量、家庭是否有需要支付大学学费的子女和省区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建立计量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其中,家庭是否有需要支付大学学费的子女及省区两类变量都为虚拟变量,以控制不同家庭、不同省区的差异,也是本文变量选取中的特色。本文整理运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2002年中国家庭收入项目的数据,从东部地区选取了北京、辽宁、江苏、广东,西部地区选取了四川、重庆、云南、甘肃,中部地区选取了山西、安徽、河南、湖北,把这12各省、自治区作为研究对象的范围,对4828个观察对象的结果进行研究。在实证研究过程中,将北京地区的观察结果作为参照组,通过对不同省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及家庭特征相关数据进行计量回归。结果发现家庭有需要支付大学学费的子女这一特征对家庭其他消费支出有显著影响且为高度的负相关关系,而家庭收入对消费水平的影响如同理论假设一样是正相关关系,结果显示相对于北京地区水平,其他省区的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偏低,表明除北京以外的其他研究范围内的城镇居民,他们的教育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更大。而广东省的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水平与北京地区接近,河南省的观察结果显示的消费支出水平是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