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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的国民经济也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旅游业作为影响民生的五大幸福产业之首,正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优质发展阶段,品质化和个性化成为发展重点,必然要求创新旅游发展动力,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促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发展和提档升级。实施全域旅游正是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而产业融合则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和重要途径。如今文旅融合大势所趋,已经从国家和地方层面得到体现。5·12汶川地震对于羌族来说是一场巨大灾难,影响深远。灾后重建后的羌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迈入了全力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关键时期,也迎来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作为支柱产业的旅游业的规模虽有所扩大,但却显现出增长缓慢、产业层次较低、发展后劲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旅游产业融合现象虽出现较早,但存在融合形态较为单一、融合深度不够、产品特色不鲜明、融合效应不显著等问题,迫切需要旅游业进一步寻求资源整合、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因此加强旅游内涵和服务品质建设,加快推进和深化提升跨领域的产业融合和联动发展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从阐述产业融合的理论基础出发,探讨了旅游产业融合的内涵、机制及形态,并且分析了民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特点和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之上,分析了羌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现状、旅游产业融合基础、融合形态、内在机理和动力机制,以及利用系统理论和层次分析法构建了羌族地区的农文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文商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和文体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由此搭建了一套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采取文献研究法、田野调查法、对比分析法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从县域、村镇和景区层面对羌族地区的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现状进行了个案分析和实证研究。在县域层面,采取灰色关联分析法计算了羌区四县——汶川县、理县、茂县和北川县的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关联程度,结合文献研究和田野调查,对四县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程度和水平进行了整体评价;在村镇和景区层面,对应五个田野调查点不同的融合形态,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对茂县坪头羌寨、理县桃坪羌寨和北川县石椅羌寨进行了农文旅融合程度的评价,对汶川县水磨古镇进行了文商旅融合程度的评价,对茂县中国古羌城分别进行了文商旅融合程度和文体旅融合程度的评价。同时,本文构建了羌族地区农文旅融合和文商旅融合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并对羌区四县分别进行了2013年至2023年的农文旅融合系统和文商旅融合系统的动态仿真模拟分析,以预测未来的总体发展趋势。本文的得出的结论如下:第一,羌族地区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必然性和紧迫性;第二;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体现出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综合效益初步显现;第三,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三种主要形态为农文旅、文商旅和文体旅,其中农文旅和文商旅最为广泛,文商旅融合发展态势和融合效应优于农文旅融合;第四,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进程缓慢,融合形态较为单一,融合程度不够深入,旅游业与三次产业的融合还处于起步阶段和低浅表层次,融合规模较小,融合效应较为有限,综合效益尚不显著;第五,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尚未建设成熟;第六,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区域水平不协调、不均衡,融合的广度、深度、速度和程度存在较大的空间差异。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制约因素包括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市场机制发育欠成熟、融合主体的组织障碍、融合客体的创新障碍、政府部门的体制障碍、区位交通不便的先天劣势和自然灾害的突发障碍等等。针对羌族地区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县域、村镇和景区两个层面提出了优化路径,从政府、企业、村委会和居民四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希望通过探索羌族地区旅游产业的业态创新和融合发展,以及产业融合的融合路径和发展方向,能够对羌族地区旅游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全域旅游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形成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