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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原则被誉为刑事证明责任分配体系中的“黄金原则”。无罪推定原则要求任何公民在被判决有罪之前,应该当做无罪的人对待,刑事被告人不负担证明自己有罪的义务,控方承担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因此,无罪推定原则确立了刑事证明责任的基本分配原则:控方承担证明责任。该基本分配原则的确立,主要是出于人权保障和诉讼公平价值的考量。然而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要求刑事被告人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承担证明责任已成为国际大趋势,普遍出现在各个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该如何构建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体系,就显得十分重要。被告人证明责任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理论难题是,厘清无罪推定原则与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关系。只有在科学定位二者关系,坚持无罪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建构被告人证明责任体系,才会避免出现因把证明责任分配被告人而否定无罪推定原则或者把无罪推定原则绝对化的极端现象。本文从这一问题出发,分五部分来论述。第一部分首先是无罪推定原则下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理论分析。在此部分中,通过对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内涵以及在证据法领域的价值探讨,得出在无罪推定原则下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即控方承担证明责任,进而引出被告人是否承担证明责任这一问题。第二部分是对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的理论基础研究。首先,从打击犯罪的刑事政策、取证难易的证明规律以及被告人自身权益的保护三个方面,详细论述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合理性。其次,重点探讨无罪推定原则与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关系,对理论界关于二者关系的争议进行总结概括,在评析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学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二者在形式上矛盾,实质上统一的观点,解决了刑事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理论难题。第三部分,刑事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域外考察。选取两大法系中比较典型的代表国家:英国、美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个角度,比较研究域外刑事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情形、方式以及证明标准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总结对我国的借鉴经验。第四部分,分析当前我国刑事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立法司法现状以及存在的各种问题。在立法上缺乏统一规范,司法实践中过于混乱,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认识不科学,对其贯彻也不够彻底,导致被告人诉讼权利无法实现,严重拖延了诉讼效率,影响了诉讼公正,不仅不利于打击犯罪,更不利于保护人权。第五部分,针对当前我国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提出我国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体系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