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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口大国,我国不仅人口总量位于世界前列,拥有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也是世界上占比最多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就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准较以往有大幅度的提升,医疗条件也有较大改善,人口年龄也越来越趋于老龄化。而且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多,增长速度也较快,老年问题逐步凸显。长久以来为了控制人口规模,我国一直推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也造成我国传统的几代同堂的大家庭结构趋于缩小,“四二一”家庭规模发展成为最主要的家庭结构,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并且随着时代进步,老年人对于自己的老年生活提出了专业的养老服务需求,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机构养老的方式安度晚年,而当前机构养老模式发展中尚存在着公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的供需矛盾,资源分配不均匀,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如何缓和养老矛盾,满足养老需求,发展新形式的机构养老模式是养老服务业新的发展方向。在这种背景下2013年国务院制定了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提出鼓励对一些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进行公建民营试行,在优先保障“五保”、“三无”老人及其他困难老人的基础上,利用闲置床位面向社会开放,由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权与运营权相分离,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情况下,顺应市场方向,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发展机构养老。本文选择合肥市首家进行试点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振亚老年公寓为案例,首先通过对该公寓的实地调查,对入住老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民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以问卷调查和个人访谈的方式来了解评估并总结出该养老机构进行公建民营改革试点的成效和意义,发现入住老人总体上较满意,公建民营机构养老模式有利于提供专业化服务;减轻政府负担,缓解机构养老矛盾:拓展服务,提供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高机构养老知名度等。其次,发现公建民营机构养老方式尚处于改革试点阶段,其发展还在探索时期,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定位不合理、养老专业程度不够高、养老精神服务欠缺、运营资金不足、监管评估不到位等。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公建民营机构养老模式发展的对策如明确市场定位,确保养老服务福利性;提高员工专业素质,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精神支持服务,给予老人更人性化关怀;拓展资金筹措渠道,推动公建民营机构养老发展;加强政府监管,建立评估机制等以推动公建民营机构养老的发展和推广。最后认为公建民营机构养老模式的发展有利于缓解当前我国养老压力,满足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我国现阶段机构养老发展的弊端,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让更多的老人能够有所居,有所养,是一条值得推广和尝试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