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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从政治文化的学术角度切入,旨在探究蕴含在清官问题中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内涵。大传统尤其是正史系统中的清官主要是以循吏为主体的一部分官僚,在整个官僚群体中数量极少,实属凤毛麟角,不能改变传统社会吏治的整体窳败。毋庸置疑,儒家政治思想对清官群体的政治实践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但不能忽视儒家思想基本上是文本中的道德,通过时文应举入仕的大多数官僚并不具有儒家道德素养,这同清官的儒家道德理念形成鲜明对比。清官群体基本上是地方官吏,从地方行政的角度考量,清官竭力行政,主治期间经济上能积极主动地为民兴利除弊,在儒家“息讼”司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教化的方式解决司法案件,同时,在司法审判中“自由心证”与“威刑主义”倾向颇为明显。大传统中以灵异化的形式已显清官神化之端倪,在大、小文化互动中,这一倾向在小传统中日渐加强,并集中在少数人身上,创造了艺术化的清官形象。在历史故事化、艺术化的转换中,清官的行政能力逐渐被淡化和掩盖,而侧重于层累塑造和彰显清官的司法审判能力,其极致就是对清官的司法侦审能力神化到荒诞不经的程度,清官主要借助超自然力量,并与“威刑主义”原则紧密结合来侦审案件。清官故事与形象是下层民众政治文化理念的深厚载体,主要体现了下层民众“圣王贤臣”与他治的政治价值取向。通过清官和权贵的斗争表达对不合理社会政治秩序的抗议,通过清官对冤案的昭雪来呼唤社会公正与正义。
该文通过对包拯与海瑞政治思想的个案分析并结合其它材料分析了清官思想,清官政治思想模式为“孝情——爱民——忠君”,其最终归宿为忠君。清官是典型的政治自律文化类型,行政约束主要依靠官员道德自律,政治体制上的监督机制被弱化,政治体制之外的社会实体与舆论监督机制却严重缺失。清官在政治统治中具有三个功能,即政治调节、政治教化与政治心理安慰的功能,这些都有利于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表面上看来,清官崇拜体现了民众政治主体意识与政治参与意识的自我弱化以及公民意识的缺失,其深层原因在于传统社会政治权力体系本身。在王权主义政治权力体系中,王权首先以行政权形式实施了对乡土社会的控制,同时,王权主义政治权力结构充分发挥了其弥散性的社会控制特性,通过对保甲、乡约、宗教组织、家族、乡村士绅的控制,王权力量完成了对乡土社会的下沉、延伸与渗透。由于王权的弥散性控制,乡土社会不可能形成独立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也不可能形成独立于王权体系之外的舆论监督力量,王权实现了对个人的控制,因此,无法形成相异于王权的社会力量,这是清官崇拜的Ⅰ深层社会原因。当下清官戏粉墨登场,你方唱罢我再来,至少说明国民在政治心理上还没有彻底走出中世纪,这不利于民主政治建设。彻底清除清官崇拜心理,推行公民社会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革与完善,结果必将是国更昌,民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