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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交媒体的普及,打破了传统媒体对新闻信息的控制和垄断,自媒体逐渐成为受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由于自媒体平台的蓬勃发展以及暴恐新闻本身所具有的突发性、轰动性、社会性等特征,导致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一旦发生便有着极大的社会影响。随着事件报道在自媒体平台的持续发酵,媒介主体在暴恐新闻传播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失范现象。媒介技术的发展,大大的提升了善与恶的上限,如果不对可能预见的未来结果加以控制或约束,则媒介主体很有可能通过使用媒介技术对社会造成巨大的恶果。马克思·韦伯认为虽然信念在个人行动中起到了指导目标和行为选择的作用,然而其最终的结果仍然需要责任伦理去辨别和约束行为规范。可见,传播活动本身具有浓厚的伦理意蕴,新闻传播离不开道德的干预和调节,道德标准应该成为新闻传播的一个基本评价标准,而责任伦理则能够有效指导媒体主体从自身和客体角度承担责任,从职业信念与可能结果之间审慎做出抉择。本研究从马克斯·韦伯的责任伦理出发,运用波特方格的伦理抉择方法对自媒体中媒介机构、媒介从业人员和公众的暴恐新闻传播的伦理失范现象进行分析,基于对微信中暴恐事件的分析,梳理暴恐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失范现象,挖掘失范现象背后的成因。本文探寻暴恐新闻传播中的三类主体(媒介机构、媒介从业人员、公众)的信念与责任,并对三类媒介主体、媒介平台和监管部门提出关于伦理责任的相关建议,为摆脱这一伦理困境提供指导。